【反腐】2016年白银市已有67名领导干部因违规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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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2016年1月起至今,白银市纪委4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领导干部达67人。由此可见,市纪委对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心,要增强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就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

2016年4月7日,白银市通报 7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白银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绿化(退耕)办主任黄天聪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2年11月30日21时,时任市林业局副局长黄天聪违规驾驶市林业局车辆回家途中,发生车辆严重受损的单方交通事故。黄天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会宁县第一中学借考察学习之机违规安排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县第一中学安排54名教师到陕西省考察学习,期间,考察团借机旅游并将旅游发生的费用违规报销。会宁县第一中学校长张贵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景泰县住建局干部高德城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3年12月,高德城到珠海参加培训结束后绕道广州旅游5天,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1703元。高德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四、景泰县上沙沃镇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3月,上沙沃镇违规向4名镇干部发放工作补助2300元。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上沙沃镇原副镇长李守信进行诫勉谈话,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五、会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22日,县人防办为7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下洞补贴27600元。县人防办原主任李甄、原副主任王辉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六、白银区公路管理站违规购买人身保险问题。2014年11月27日,区公路管理站为单位职工违规购买团体人身短期险5245.20元。对区交通局副局长、区公路管理站站长高清和进行诫勉谈话,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七、平川区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吴军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4月17日至27日,吴军提前2天到达昆明参加培训班,并违规报销差旅费504元。对吴军进行诫勉谈话,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2016年3月18日,白银市纪委通报1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会宁县白草塬镇总堡村党支部原书记岳万祥贪污项目款、虚报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岳万祥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贪污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款2297.68元;在危旧房改造项目中,为不符合标准的农户违规发放补助资金4000元,并虚报套取补助资金6000元,用于村上其他支出。岳万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会宁县老君坡镇河口村党支部书记黄智明、村委会主任侯志强、党支部原书记张万福乱收费、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张万福、黄智明、侯志强任村干部期间,在实施机整梯田项目过程中,违规向农户每亩收取50元现金,共计51525元,用于支付推土机驾驶员工资和毁苗补偿款;在危旧房改造项目中,虚报套取补助资金16000元,用于村上其他支出。张万福、黄智明、侯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会宁县新庄乡中吊村党支部原书记武志德、村委会原主任雒永春、村文书武振伟、武生权贪污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套取私分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武志德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贪污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916元,用于个人消费;武志德、雒永春、武生权、武振伟虚报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每人私分2000元。武志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雒永春、武生权、武振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靖远县大芦乡大塬村党支部书记刘万魁、村委会主任杜世选、党支部原书记刘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刘雄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803元;刘万魁、杜世选违规收取7户危旧房改造户补助资金19950元,并发放给4户不属于补助对象的农户。刘万魁、杜世选、刘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靖远县双龙乡城川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国宏、村委会原主任高汉智贪污问题。张国宏、高汉智任村干部期间,以帮助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由向5户农户收取好处费7600元,并以他人名义冒领危房改造资金2000元;2009年到2015年违规挪用惠农资金27332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张国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高汉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靖远县大芦乡刘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滕兴国、村委会原主任刘耀定截留挪用国家惠农资金问题。滕兴国、刘耀定任村干部期间,违规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78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滕兴国、刘耀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景泰县五佛乡兴水村党支部书记吕成邦、党支部副书记张景治乱收费问题。吕成邦、张景治以督促危旧房建设为由,违规向村民收取押金1300元。吕成邦、张景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景泰县喜泉镇新庄村党支部书记闫沛旭、村委会主任王立君在分配救灾资金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闫沛旭、王立君在分配地震补助资金中,向3户亲属每户发放2000元地震救灾款,向村里其他农户每户发放300至600元不等的地震救灾款。景泰县纪委给予闫沛旭、王立君党内警告处分。

9.景泰县芦阳镇响水村党支部原书记郝德、村委会原主任王保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郝德、王保林在未召开村两委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以村委会名义将486亩村集体盐碱地承包给郝德经营。郝德、王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白银区水川镇桦皮川村村干部侵占惠民资金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水川镇桦皮川村委会将草原补助款39324元违规发放给村干部刘东海等10人。村委会原主任刘东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11.白银区水川镇张庄村四社社长张乾国欺压百姓问题。2015年1月,张乾国因琐事将同村村民打伤。张乾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白银区武川乡红岘村“两委”委员张玉河冒领低保金问题。张玉河在母亲去世后,仍以其母亲名义违规冒领低保金2611元。张玉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平川区种田乡种田村党支部原书记李进林、村文书魏正国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资金问题。李进林、魏正国任村干部期间,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000元,并以发放村社干部补助名义私分。李进林、魏正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平川区宝积镇魏家地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张蛟组织赌博问题。张蛟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组织他人赌博,涉及赌资100万元。张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3月14日,白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会宁县韩家集乡周湾、袁咀等7个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会宁县韩家集乡周湾、袁咀、云台、谷地、苟岘、东西坡、袁坪等7个村以会议费名义违规发放村干部补助共计3800元。对王怀作、董富刚、沈海川、王应军、董守仓、杨清峰、何立功等7名村委会主任在全县通报批评,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二、会宁县新添堡乡道口小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12月29日,新添堡乡道口小学违规给15名教职工每人发放10斤亚麻油,共计费用1500元。校长白宗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乡教育管理中心主任高建平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三、靖远县教育局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刘志剑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5年7月6日至15日,刘志剑带领县幼儿园教师外出参加学前教育管理培训结束后,绕道旅游并违规报销出差补贴589元。刘志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四、平川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费问题。2013年,区运管所违规3次发放过节值班补助费共计6600元。区交通局原副局长、区运管所原所长金永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区运管所副所长张永学、吴军及财务人员黄潇分别进行约谈。

五、会宁县侯家川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补助和奖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侯家川镇卫生院以每月开展职工知识讲座、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名义,变相发放奖金31400元,并违规发放下队补助7320元。院长陈智渊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六、会宁县翟家所乡卫生院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翟家所乡卫生院采取职工轮流讲课、岗位比武等形式,在没有上级审批的情况下,变相发放奖金36500元。院长陈统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016年2月3日,白银市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会宁县党家岘乡吕堡村村主任雷尚忠违规为其子操办婚礼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2月5日,雷尚忠在家为其子操办婚礼,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200元,并未按有关规定事前向乡党委和纪委报告备案,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雷尚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成退还。

二、会宁县新添堡乡苦水村党支部书记马生奎违规为其子操办婚礼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2月17日,马生奎为其子操办婚礼,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860元,并未按有关规定事前向乡党委和纪委报告备案,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马生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成退还。

三、景泰县上沙沃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1年至2014年,上沙沃镇卫生院违规给23名职工发放下乡补助7.11万元,并支付下乡便餐费1.32万元。院长王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院长余宗泽、纪检员申其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副院长车国孝、药房主任胡箫文、护士长何乃红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四、靖远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1月3日,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茶楼违规公款吃喝消费391元。对公司经理刘文国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公司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在全县通报批评;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五、靖远县兴隆教管中心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2015年11月,兴隆教管中心违规公款购买510元土特产,用于座谈会和验收招待。对教管中心主任王仲佩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财务的教管中心干事刘清平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六、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9月29日,村党支部书记张兴明审核签发,用村集体资金给张兴明等10名村社干部发放加班补助每人500元,共计5000元。张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七、白银区少儿图书馆馆长马玲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9月20日至25日,马玲到大连参加少儿系列阅读活动后,因私改变行程并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机票费用,共计2040元。马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八、平川区质监局副局长张邦平等人违规报销补助问题。2015年12月26日,张邦平等一行5人赴兰州参加业务培训班,在有公务车接送的情况下,又违规报销交通补助费640元。对张邦平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九、平川区人防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23日、7月2日,区人防办两次违规为本单位11名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5.4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人防办主任王光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人防办副主任杨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来源:白银廉政网 ,由小编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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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甘肃文谭律师事务所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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