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厦门的人都在讨论这事,生育新政!

 

男的在女士生育时候刚好有连续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的,只能给女方报销一部分的生育住院费而已,并不是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女士自己有交的且达到领取条件的才可以申请。...





今天你的QQ群里,公司茶水间里,什么话题最火?一定是生育津贴,不管已婚的未婚的,都在讨论这事!

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木

准妈妈一枚

预产期本月下旬

很不幸的是在怀孕6个月的时候,公司倒闭。公司倒闭这因素作为员工无法抗拒,6个月的大肚子,走到哪,都是被拒绝,只能乖乖在家待产。

本来也没啥事,但是今天厦门的生育新政一公布,所有的妈妈群都炸开了,小木也加到讨论行列。热议了一下午,还是不明白,等她生的时候还有没有生育津贴。

为什么之前还没啥烦恼,现在却有了呢?请大家耐心往下看!

7月1日起,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63号),厦门市生育保险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执行,厦门生育保险的受惠人群、申领条件、待遇计发等均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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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生育保险新政策惠及更多人群

一直以来,我市生育保险待遇都只针对女职工,而且需要女职工本人有参保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政实施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男职工本人,如输精管结扎术,可按照新政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同时,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也可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即未就业配偶本人未就业且未参加任何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作医疗,只要男职工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也可享受相应生育医疗费待遇。
举个例子




李先生从江西来厦门工作11年,一直按规定缴纳社保,他的妻子林女士5年前随丈夫来厦门,全职在家照顾孩子。今年1月二孩政策放开后,5月5日夫妻俩又生了二孩。林女士没有工作,在厦没有缴纳社保,在老家也没有参加新农合。

按以往的生育保险政策,因林女士未参保,产检及生小孩的费用要全额自付,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过,今年7月1日后,像林女士这样的未就业配偶,也可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标准,享受产检及分娩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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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

生育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更便利

根据以往政策,参保人在两地参保缴纳的生育保险是相互独立,更无法连续计算。

但今后,根据《通知》规定,参保人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需将生育保险关系转入厦门或转出厦门的,符合规定的月份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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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三

生育津贴计发方式更精确

根据《通知》内容,生育津贴计发的时间标准将不再按月发放,而是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




>>>>生育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

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若职工产假超过此标准的,差额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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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四

生育保险费率更低

下一医保年度起,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低到0.7%,用人单位可按其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此举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清一色的好消息呀!为啥文中的主人公小木却有烦恼?

其实小木的烦恼来自以下的提醒。
市社保中心提醒
申领生育津贴需为在职参保人员,且需连续缴费。《通知》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故现单位参保人员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原来的累计12个月变为连续12个月,均可申领生育津贴,生育当月未参保缴纳生育保险的人员将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简单理解就是:那些正在备孕,或者已经快生宝宝的女士们,医社保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了哦!不能补缴!!不能中断!!!不能停保!!!!需要连续正常缴纳12个月才可以申请 !!!!!小木在2月份的时候就失业了,公司从3月份就开始停缴医社保,属于上述“不能停保”。

不止是小木,针对新政,想必各位准爸爸准妈妈,还有未婚的女士们一定有非常多疑问,下面小编列举些大家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请点击“阅读原文”会有热心鱼友为你解答的!



如果女方没有在厦门缴纳医社保是不是不能领取 8000的补助了?



不是。如果女方没有就业也没有缴纳医保,那老公有缴纳医社保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以给老婆报销一部分的住院费用  ,这个跟生育津贴无关。



连续缴纳12个月是指:要生之前往前推12个月,还是再之前都可以?



生育之前那12个月必须都有交,意思就是说从怀孕到生宝宝这期间都不能中断,而且必须满12个月正常缴纳的 。



怀孕后辞职了,咋整?



无法领取,现在的政策就是要在职在缴的才可以,生之前就离职的就是失业人员了!所以一怀孕结婚、一怀孕就辞职的妹纸要慎重啦!



现在申领生育险需要具体什么资料,为什么在社保网站没显示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只有网上提交申请呢?但是生育服务证不是厦门办的,又没办法网上申请,只能去窗口办理啊?



目前只有本市户口的才可以网上申请啊,外地户籍的一般都要去窗口申请哦~



女方15年8月交的,预产期是今年8月4日,但估计会赶在7月底生,中间没间断,麻烦大神帮忙看下能否报!



如果15年8月份是属于正常缴纳的,预产期在今年7月或者8月的话 那应该也是有在12个月所属范围里。



今年六月份生的,是不是还是按照旧政策?已经辞职在家生宝宝了,还好是六月份生,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前几年有交保险费。



申请之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果说符合政策的那就赶紧去申请,生完宝宝住院的第二个月15号左右就可以申请了。



如果真是按照新政策,女方辞职带宝宝,没交保险费。但是我一直在交,没断过。这样可以按照男方去申请生育津贴吗?



男的在女士生育时候刚好有连续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的,只能给女方报销一部分的生育住院费而已,并不是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女士自己有交的且达到领取条件的才可以申请。



教师有缴交生育保险吗?怎么听很多教师的女性朋友说他们都领不到生育保险?



是的,如果是事业单位上班的,由政府(学校)直接发放产假工资,就没有生育津贴,私企之类的一般是领取生育津贴,没有产假工资,只有一些福利比较好的单位,产假工资跟生育津贴同时都有 。

如果鱼鱼们还有不懂的,记得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会有热心鱼友帮你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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