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满资料的电脑被盗,我们该怎么做?

 

高校盗窃案频发,我们首先得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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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铭铭

近来,发生在高校的偷窥案和盗窃案可谓层出不穷。虽然我才在大学生活不到两年的时间,但是光听说过的发生在本校的盗窃案件就可达近十起。“铭铭想说”的粉丝绝大多数是大学生,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好好说一说这件事。

4月28日下午4时42分至4时52分,某同学在我校图书馆三楼电子阅览室丢失黑色华硕笔记本一台,里面涉及非常重要的国家机密研究资料,并且包含失主的非常重要的科研程序和博士论文稿件。通过调取现场录像,嫌犯的照片和视频已经在监控系统里显示的非常清楚。随后,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电脑是在公共场合丢失的,受害者离开没有带走是属于自动放弃对物品的所属权,小偷的这种行为不属于盗窃”为由,不受理此案件。截至目前,相关求助讯息、悬赏告示已经在QQ空间、朋友圈等平台传播,我校各公寓门前也贴有相关告示,寻找作案人员。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个案子到目前为止实际上是没有警方介入的,从始至终它都只是涉及到了失主自身的寻物行为。那么为什么警方没有立案?失主难道真的是“自动放弃对物品的所属权吗?小偷的行为又算不算盗窃呢?在回答“我们该怎么做”之前,让我们先对案件中的这些问题做一点解释。(以下所有观点均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采访/铭铭

被采访者 / X

1. 本案应该怎样定性?

依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该条第二款规定,此案应该属于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拒不交出的情况。

2. 失主是否自动放弃对物品的所属权?

此处遗忘物非遗失物,根据学界通说,遗忘物与遗失物间的区别点在于失主是否知道物的所在,本案中失主明显是知道自己电脑所在的准确位置的,只是去上厕所或是吃饭将电脑遗忘在桌上。据社会一般观念来看,此时虽然他实质上脱离了物的掌控范围,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他,桌上留下的其它私人物品的所有权也属于他。电脑不仅由于其在普遍社会观念中价值不菲,对于失主本人来说更具有着独特的价值,他从主观上不可能主动放弃占有,客观来说一个人主动放弃对物的占有会体现为一定的外在形式,而就社会一般观念来看会选择在图书馆阅览室主动对电脑放弃占有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不能视为一般情况,故客观上也不能认为失主做出了放弃占有的意思表示。

就社会一般观念来看,短时间离开所有物也不视为对其占有的放弃,比如说买东西将钱包短时间留在柜台。而此时嫌疑人看到电脑这一遗忘物将其拿走,按社会一般观念其心态不太可能将其认为是无主物,更多可能是认为有机可乘遂起非法占有之意,然后不知所踪。符合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占有遗忘物。

3. 嫌疑人究竟犯了什么罪?

嫌疑人实际上构成了侵占罪。

因为信息不够,所以只能做出这样的假设:假设失主经常去那里自习,也经常在自习中间留下桌上的电脑和其它私人物品去上厕所或者吃饭。按照社会一般观念和对环境的熟悉,他认为离开的时候不会有人动他的电脑。也就是说,他认为在他离开期间虽然电脑不在其实际所能掌控的范围,但是是他的所有物无疑,而且他认为看到的人也应该知道电脑是有主物,所以这一天他也离开了(半小时之内吧),离开的时候桌上还有其他的私人物品,电脑处于关闭状态,旁边有人自习。之后就是监控里发生的一切了,看情况此人是惯犯的可能性不大,可能是发现空无一人有机可乘就拿走了电脑(按照社会一般观念,此时嫌疑人认为电脑是无主物的可能非常小,在主观上更多是对非己财物的侵占)。

4. 对于警方的行为,我们又该作何解释?

警方有推卸责任和误读法律之嫌(不过就事实情况而言如果要找出嫌疑人警方确实要投入很大精力,成本比较高)。

但是,警方不予立案的做法其实是有据可依的。因为标的物数额不算特别大,侵占罪的标的数额起点是一万,个别地区五千,电脑(即使加上其中论文)的价值没有达到。只是警方不立案的依据是有问题的,电脑不能算作遗失物。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执法资源相比案件确实很少,“案多警少”的现象普遍存在,某些地区的“110”电话甚至会长时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那么,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面对屡屡被盗的个人贵重物品,我们该怎样做呢?

其实这应该算是三个问题。一个是“怎样防止自己的贵重物品被盗”,另一个是“怎样防止身边的人的贵重物品被盗”。最后一个是“当我们的贵重物品真的被盗时,我们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对于第一个问题,综合近来网络上的相关言论,我们可以得出一些预防措施。

1.尽可能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不管怎样不方便,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确实是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如果你随身携带了贵重物品,它却还是落入嫌犯之手,那么这其实不叫盗窃,而是叫做抢劫。

2.将其托付给身边的同学帮忙看管

这个世界上,不管你承不承认,好人还是会比坏人多去许多。将贵重物品放在同在一室自习的同学视线内并拜托其帮忙看管,虽然没有上一个措施更安全,但是总比将贵重物品直接放在桌子上要安全得多

3.将重要资料在U盘、网盘等处备份

上个月,在我校操场曾发生一起盗窃案,失主的装有电脑的书包在失主跑步时被小偷窃走。和这次的案件极相似的两点是,失主的电脑里也存有重要的资料和个人劳动成果;失主在失窃后也是采取了网络传播和校内张贴悬赏的方式寻找嫌疑人。

因此,不妨将重要资料放在U盘和网盘中备份,其实现在我们对U盘有一些相对安全的加密措施,网盘在一般情况下也都需要密码才能登陆,并且大多数网盘还配备有“私密空间”功能。

4.即便贵重物品不在身边,也要将其放在安全的地方

其实此次失窃的阅览室的安全系数相较于其他教学楼,已经算是比较高了。毕竟,该室设有刷卡登记处(然而并非强制刷卡),并配有老师值班。如果你认为整所学校都没有一个可以让你安心的地方,你还是将它随身携带吧。如果你是要将它放在宿舍内,记得放进柜子里锁好或者放在某个地方藏好。



如果每个人都只为自己着想,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冷漠。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可以提升个人道德修养,而且可以让社会更加温暖,进一步减少犯罪行为的成功率。

1.稍稍留神身边的人和物

其实大多数时候,我们会对身边环境的扰动做出反应。比如说,抬头看一下身边的情况。

我校图书馆人流量向来比较大,尤其是失窃的阅览室,经常会处于座无虚席的状态。即便案发时间为上课时间,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在该室中学习的同学也应不在少数。如果以后,我们都能够再稍稍留神那些凑近自己的人,瞥一眼他们在干什么,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询问,就很有可能保护到了其他同学的财产安全。

2.不要带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如果有一天,当你摊上这种事情的时候,你也肯定希望某位在附近学习的同学能够及时阻止罪犯的行径,而不是即便发觉了异常,也当作没有看见一样。

3.适时放大声音,引起关注

如果你已经确认那个人就是小偷而非物主,那么你可以适时放大声音,吸引其他人的关注。当然,你在做这些事之前一定要尽可能考虑到自己的安全。如果你自觉小偷无法被自己和身边的人制服,那么就悄悄找老师或同学报警,并与其进行周旋等待警察的到来。



事实上,除了你能想到的报警和发说说、朋友圈、微博,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其实很多时候,相比贵重物品(如电脑等)被盗,贵重物品中存有的资料对我们而言意义更加重大。因为电脑可以再买,手机可以再买,可是那些因为一个灵感而奋斗了无数日日夜夜的研究成果,却在一瞬间化为灰烬。

我曾经只是因为一个人碰掉了我用来写稿子的电脑的电源,导致写了一半没保存的稿子彻底丢失而在心中怨气重重,整个一个夜晚的心情都受到的影响。因此可以想见,那些丢了无数资料的人,在被告知无法立案时,在怎样寻找嫌犯都寻不到时,心中该是何等难过和绝望。

X在采访中说,法律上讲维权办法却是比较少,中国在司法和执法方面的资源也的确不足因此,这种情况下的维权,通过传媒可能会更有用,找到小偷的可能性会更大。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未知的可能性。茫茫人海中,即便有网友相助,只要那个小偷藏得够深,你又该如何在短期内寻觅到他的踪迹?

因此,那些到目前为止资料和财产都完好无损的人,还是尽力做好一切预防措施吧。别等到那些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

当那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就连神仙你也不会相信。因为你明白,什么叫做“没了,就是没了”

编者按:听说,那些小偷会装作学生的模样,混进校园的每一栋建筑里。因此,我们应该明白,案件的预防和解决光靠我们学生自己是不够的。学校方面应该为此采取一些措施。然而,在学校采取措施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学会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自己的财产。我只是将自己所了解的一些做法分享给你们,它们中很可能会有一些错误的观点,但是无论如何,我只是希望能够通过我的努力,给你们一些意见可以参考。

图片来源 /  tumblr.com

歌曲 / 苏打绿-相信



铭铭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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