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统讲 保教知识与能力——学前教育原理5

 

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中,对“学前教育原理”这一部分的要求如下:1.理解教育的本质、目的和作用,...

考试大纲
《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中,对“学前教育原理”这一部分的要求如下:

1.理解教育的本质、目的和作用,理解教育与政治、经济和人的发展的关系,能够运用教育原理分析教育中的现实问题。

2. 理解幼儿教育的性质和意义,理解我国幼儿教育的目的和任务。

3. 了解中外幼儿教育发展简史和著名教育家的儿童教育思想,并能结合幼儿教育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4.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理解幼儿园教育的基本特点,能对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分析。

5.理解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依据。

6.理解幼儿园环境创设的重要性。

7.理解幼儿园班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8.掌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上的基本观点和要求。

9.了解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动态与发展趋势。

现在,我们着重讲解第三条:了解中外幼儿教育发展简史和著名教育家的儿童教育思想,并能结合幼儿教育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世界幼儿教育简史:略

中国幼儿教育简史:略

历史上的教育思想家

历史上的教育思想家众多,教育思想百花齐放,归纳而言不外乎两类:

一是社会本位论: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受制于社会环境,所以要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注重教育的社会价值;主张教育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和社会成员;教育是国家事业;评价教育要看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的指标。

一是个人本位论:从个人本位本能的需要出发,强调教育要服从人的成长规律、满足人的需要;注重教育对个人的价值;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发展人个性,增进人的价值,促进个人自我实现。

一、柏拉图的教育思想

柏拉图出生于古希腊时期的雅典,是西方著名的思想家。其著作较多,其教育思想主要反映在《理想国》中。

1.论国家管理教育。

柏拉图认为,教育是政治的工具,教育应为国家培养哲学家和军人。在教育的组织管理上,他主张国家控制教育,国家应全面接管教育,统一设置育儿院,采取公养公育的方法培养人才。

2.论儿童的优生优育

柏拉图在西方教育史上最先论述了优生优育的问题。他主张教育应该从幼年开始。

3.论学前教育的内容

儿童在3岁以前,由女仆专职负责饮食起居;教育则由国家最优秀的公民来监督实施。3—6岁的儿童要集中到神庙的儿童游戏场上,由国家选派公民监督教育,饮食起居由女奴负责。

教育内容主要是讲故事、做游戏、学音乐等。柏拉图对幼儿教育很重视,认为讲给幼儿的故事要经过挑选,剔除不健康的;应选择那些能激发幼儿勇敢、正义和高尚品德的故事。在组织游戏时,方式和内容要有精心的安排,不要经常变化,否则会影响其成人时对国家和法律的忠诚。

二、亚里士多德的学前教育思想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年—前322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也是很有影响的教育家。他知识广泛,被称为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

1.教育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教育

教育应成为国家的重要事业,由奴隶主国家统一管理,要求把教育作为国家公共要务,专门制订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一定年龄阶段的儿童必须接受国家给予的教育。强调“教育应由法律规定”。这也是西方教育史上“教育立法”思想的开端。

2.教育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最早明确地提出了体育、德育和智育的划分,他把教育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体育、德育、智育。其中体育是基础、智育是最终的目的。他认为,要使人的灵魂得到健康的完善的发展,必须施于人不同阶段十分恰当的教育和训练。

3.论教育的年龄分期

亚里士多德最早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按年龄划分教育阶段的主张,应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实施不同的教育任务。他把一个人的教育阶段按每七年为一个阶段来划分。0—7岁为第一阶段,以体育训练为主;7—14岁为第二个阶段,以德育为主;14—21岁为第三个阶段,以理智培养为主。

4.论学前教育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第一个时期的幼儿教育又可以分为儿童出生前的胎教;出生~5岁的婴幼儿教育和5岁~7岁的儿童教育三个阶段。是西方提出胎教的第一人。

在0—7岁时,父母应特别重视对幼儿的抚养,要吃含乳份最多的食物。五岁以前,孩子的活动以游戏为主,应保护孩子的四肢,使其健康成长,要经得起适当的锻炼,多进行户外活动。还应对幼儿讲述一些健康有益的故事。

三、昆体良的学前教育思想

昆体良是古罗马时代著名的教育思想家,其代表作《雄辩术原理》是西方第一本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系统著作,在教育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1.教育目的

教育是为了培养道德高尚、精于演说的雄辩家。

2.论儿童及早受教育。

未来雄辩家的培养和教育是伴随着婴儿的出生而开始的。

3.论游戏。

要求教师要充分利用游戏这一儿童喜爱的活动方式,把它既变成一种娱乐,也是一种学习,又是一种教育的活动形式。

4.论体罚

昆体良竭力反对儿童教育中的体罚现象,提出对幼儿的体罚更要禁止。还专门给体罚列举了五大罪状:第一,体罚事实上无疑是一种凌辱,是一种残忍的行为。第二,生性体罚,而孩子一旦对鞭打习以为常,教育就难以起到作用。第三,如果儿童在幼年时期遭受体罚,长大以后往往更难以驾驭。第四,体罚只能早就努力的性格,而不能培养雄辩之才。第五,体罚的结果必然使儿童心情沮丧压抑,经常感到抑郁,产生恐怖心理。

5.论儿童的看护者和教师。

昆体良认为必须慎重选择儿童的看护者和教师。他们必须身体健康、说话清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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