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用力告别

 

李泽彤的波士顿印象~...



写在前面的话:本来呢是想把自己去过的地方写写游记的,结果有一天突然想到为什么不找在那些地方生活过的人来写写“当地人”的生活呢?进而想到有几位朋友恰好最近刚刚离开了他们或长或短居住过的城市,于是决定邀请他们来写。在将要离开的时候,可能城市就不再仅仅是一个居所,而变成了自己的故事。



赵羚儿要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波士顿实习了将近一年,还有两周就要离开。她利诱我的理由是:你那么喜欢波士顿,写点什么让其他人也能看到。但是这种类型的命题作文着实让我发愁了两天,一来这件事太主观,诸如“喜欢波士顿的一百个理由”可能对于别人毫无吸引力;二来我也没有很强的推销热情,反而隐隐有种“你们都不知道波士顿有多好,那它就只属于我啦”的阴暗心理。

于是真的写下来的时候我已经放弃了“写给别人看”的初衷,权当是为了日后自己回忆的时候有迹可循。



[查尔斯河畔]



我得先从地铁开始说,这是很多人不喜欢波士顿的重要理由,却反而令我乐在其中。

波士顿的地铁系统大概是全美国最老的,我第一个住处又是沿着其中最破的绿线。波士顿人自己都吐槽绿线,比如有人真的试过从始发站跟绿线一起跑,然后过了十几站,又追上了同一列车(没错它是在地上的);比如万圣节有人穿一身绿、打着绷带石膏,来模仿”broken greenline”。

然而我在第一天看到随便铺在大马路中间的铁轨、连个标志都没有的车站、从五十米开外就摇铃的列车、以及淡定地从它面前过马路的行人,第一反应是激动地发照片到表弟表妹们的微信群并附言“你们看是不是很像十五年前的奶奶家”。

恰恰是这种和我最美好记忆的相似性,让我对波士顿有了亲切的第一印象。

尽管我也每次在绿线拐弯的时候都担忧车厢会飞出去,尽管我每天早上眼瞅着过去两三趟地铁都满员的时候也会恨恨地想“只有两节车厢的地铁真是耍流氓”,然而我打心眼里是觉得它很萌的,就像是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子,同样的路的已经走了一百年,还是哼哧哼哧地努力工作着。

我会想象波士顿在一百年前就是这样的,地铁叮叮当当地驶过,人们温和地互相问好,路边长凳上有人读书,蛋糕店飘出香味。直到现在,这种休闲淡定的气质也没有改变。

我能感觉到一种城市态度:需要高楼了我就建,但是不追求成为大都市;需要火车了我就修,但是一百年前的公共交通如果够用就继续用;世界怎么变化,我都只要我内心感到舒适的生活。



[后湾]



大概先是城市的气场和我符合,之后每一天见到的人我也都觉得很可爱。

上班的地铁上有背着巨大琴盒的帅哥,如果是早我一站下车,我就觉得是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学生。倒不是背着琴盒就这么肯定,实在是他们的眼线画的比我还重(好像不小心黑了力宏哥哥的母校)。

地铁站的艺人好像有固定档期。哈佛那站周末总是有个人在弹吉他,都是一些温柔的曲子,旁边也总有等车情侣在虐狗;downtown那站有个酷酷的拉小提琴的女生,自带billboard榜单各种热歌的伴奏,晚上九点以后总能看到一堆人等车的时候对着她录像,然后上了地铁大家一起看手机,车厢里都是同一首歌;我后来搬了一次家,我家这站早晨偶尔有个弹吉他的大叔,会问一脸生无可恋的上班族们“为什么都没有人笑”;还有个常年拉二胡的悲伤大爷,我总是感情复杂地跟朋友介绍“那就是我学的乐器”。

有时候周末早晨去比较著名的brunch店,会遇到一起排队的是很老很老的老太太们,明显是常客,和三两老姐妹一起吃个饭,然后去晒晒太阳遛遛弯,这可能是她们超过半个世纪的生活方式。

春天到来的标志是查尔斯河边的跑步的人。今年NB设计了一款波士顿的跑鞋,广告语是”Nobody runs like Boston”,还真是不夸张,波士顿马拉松那天我们这层楼几乎空了,一半人去跑,另一半人去做志愿者。沿着河边走半个小时,无数跑步的人和你擦肩而过,看他们流过汗的笑容,都觉得生活真美好。

只要有草坪,就会有遛孩子和遛狗的人,也有人就在树荫下躺着,等到太阳晒到身上,就挪个地方。不怕人的松鼠跑来跑去,鸭子和鹅大摇大摆地在公园散步。

天气转暖以后有数不清的室外音乐会,表演的人和看表演的人各自自high,仿佛一周七天都值得庆祝;周末永远有各类集市,从卖农产品到卖艺术品,虽然我从来看不出50块钱和500块钱的画有什么区别。

去给一场NBA球赛做志愿者,卖慈善体育彩票,有人听说我们是加拿大来的,一边开加拿大口音的玩笑,一边耐心地等着我们手忙脚乱地修理出故障的机器。

记忆会自己筛选和编辑,大概是因为波士顿对我温柔以待,我现在能记得的,都是这些美好的画面。



[后湾]



感觉再写下去就到了“好吃的”“好玩的”——然后就真的变成了攻略。然而旅游和生活,真的是完全不同的感受,景点两天能逛完,但是生活里时时处处是新鲜事。

其实就像喜欢一个人一样,你先喜欢了,之后他的优点被无限放大,缺点也都变成小可爱。你们也吵架冷战,但还是会重归于好,最后可能细枝末节都会忘记,总结感受只记得一句“我好中意你”。

能写得出这篇文章,有个原因是我从落地的时候就清楚地知道,这个城市我只待这么一年,所以要用力地体验,用力地生活,最后用力地告别。

而幸运的是,这个城市和我一拍即合,它准备了无数的惊喜,我也恰好有时间去一一发现。与其说喜欢波士顿,不如说喜欢这一年在波士顿的自己,所以离别不需要感伤,用力挥挥手,要踏上下一段旅程啦。



[波士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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