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天道》之 宋明——理学体系的确立

 

赵宋王朝的建立让黄河以南的华夏地区结束了混乱的局面,民众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对前途看到了一点希望。宋朝的儒...



赵宋王朝的建立让黄河以南的华夏地区结束了混乱的局面,民众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对前途看到了一点希望。宋朝的儒生开始深刻思考社会秩序与道德伦理之间的因果关系。他们认为,唐末五代是个“纲常之道绝”的时代,当前社会的目标是要重建失坠已久的儒家伦理道德价值体系。而佛道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儒家思想观念是迥然不同的,佛道之学的盛行,是造成儒家传统的君臣父子的伦常观念崩溃的根本原因。因此,整个社会的风气开始转向,一种相对保守内向的复古思潮在士大夫阶层成为主流。程颢、程颐二兄弟与后来的朱熹创立了儒家理学,在漢朝董仲舒的理论基础上发展出了“三纲五常”的理论。他们认为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只要人人都能守好本分,尽好应该有的义务,不要逾越规制,就能实现和谐与太平。具体来说人世间可分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要分别用忠、孝、悌、忍、善五种原则来对待,谓之“五常”。其中最重要的是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谓之“三纲”。三纲的处事原则就是两个字“服从”。这实际上是对唐末以来道德败坏,人伦混乱之现象的一种强力扭转,更符合赵宋皇帝约束部将,防止出现新的“陈桥兵变”的客观要求。

虽然理学家们打着儒学的旗号,把“三纲五常”解释为上天所规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但其精神实际上更接近于法家“壹教则下听上[1]”的思想。以君臣为例,孔孟儒家提倡的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就是说君王必须尊敬下属,当臣子的才会忠心耿耿,否则可以罢工走人。当年孔子就因为鲁定公在祭祀后没有送祭肉给他,就炒了老板,出游列国的。但程朱理学直接忽略了“君待臣以礼”的前提,片面强调“臣事君以忠”的义务了。以人性为例,孔孟儒家尊重人的本能欲望,强调“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但程朱理学却强调“存天理,灭人欲” ,已带有浓厚的禁欲主义色彩。最重要的是对“天”的解释。在孔孟看来,天是一个德行化的主宰,是超越自然的万物之主;而程朱理学将天道作为一种自然规律,而非上帝掌控的“道”。朱熹说:“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这方面也更接近于《韩非子·解老》中对道的解释:“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

程朱理学在思想上对伦理纲常的强调,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当时的审美和意识形态,许多艺术形式追求空灵、含蓄、自然、平淡。如,宋词一扫唐之鲜艳,追求细腻浸润、色调单纯的趣味;而宋代山水画则采用水墨淡彩,表现出人与自然无间的亲密交融和牧歌化的心情和思绪;宋代的服饰风格趋以修长、纤细,朴素无华;在形态上不像唐代的华贵、夸张和开放;色彩质朴而洁净。

蒙元以异族侵入中原,通过军事手段将赵宋王朝击溃,成为第一个灭亡华夏的民族。史称,“崖山之后无中国”。蒙古人刚从部落制进入到奴隶制,信仰的是原始的萨满教,后来改信喇嘛教,所以作为统治阶级的他们当然对华夏民族的儒、法是不屑一顾的。在这个时代,华夏民族的精神信仰遭到了全面的破坏,华夏民族的人民在人格上亦被践踏为底层之奴隶。在蒙元时代,中国大地上第一次出现了欧洲意义上的阶级:上等人是蒙古人,次等人是色目人,下等人是漢人,最下等人是南人。原生的华夏民族被打到了社会的最底层,先投降的北方漢人成了第三等人,后投降的南宋漢人成了第四等人。蒙元治下的人们在出生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身份标签,无论后天如何努力,都无法上升到更高的阶级中去。他们在社会分工、资源分配和法律权利中被完全定格了。华夏民族世世代代将接受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奴役。



在蒙元时期,天道的形象在普通民众心中受到了较大的冲击,而一种波斯人创立的摩尼教却大行其道。摩尼教在漢文中被译成“明教”,到东方后进一步和中国本上文化结合起来,成为下层人民和江湖对抗朝廷的秘密斗争形式。由于明教长期受到朝廷压抑,行事极为诡秘,有时也为江湖“白道”所误解,比一般的江湖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因此反抗朝廷也更坚决,在历史上几次掀起大的波澜。南宋以后,明教和白莲教相联结,在元末农民战争中充当了重要角色。元末农民大起义中的红巾军,多白莲教徒,首领韩林儿又称“小明王”,这个“明”又与明教有关。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由一种外来的神大规模影响民众思想,并鼓动武装起义的现象,华夏信仰传统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破坏。

大明王朝的建立者朱元璋虽起兵于明教红巾军,并有着佛教背景,但他清楚的认识到了混乱的宗教信仰对社会稳定的危害性,称帝后即采纳李善长的建议,下诏严禁白莲社、明教,并把取缔“左道邪术”写进《明律》十一《礼律》,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整顿佛教,抑制喇嘛教,扶植汉地传统的佛教宗派。他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正纲陈纪,救济斯民”,就是希望重建天道信仰价值观和正统的中华文化。朱氏子孙虽然在京城修建了祭天场所,把祭祀礼仪制度化,但是他们仅仅把祭天当作一种统治手段和宣传道具而已,并没有虔诚的让天道信仰成为明帝国的灵魂。由于五代和蒙元时期胡人对华夏传统的冲击和破坏,唐及前代的文化遗失殆尽,前人对“外儒内法”政治体制的总结和反思也前功尽弃。因而明朝政府采取的是全盘复制宋朝的政策,重建三纲五常。因此保守的理学思想在一百多年后被重新发扬光大。

这种法家内核的儒家思想,强调的是绝对的法律身份服从和空泛的道德约束。空泛道德约束与严苛律法天然是一对矛盾,它为这套体系的最终崩溃埋下了伏笔对于原生的孔孟儒家来说,道德的标准和权威来自于“上天”,皇帝和普通民众一样,都必须在同一个天道下说话和做事。皇帝犯错,民众有权反对甚至反抗,所以李世民说:“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理学的三纲直接限制了下级对上级的权利和挑战,在服从的大背景下,“天道”更多的将屈从于“君道”;而对韩李法家来讲,政府制定律法是绝对权威不容挑战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理学强调的泛道德教化又直接冲击了律法的威严。它以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名义,让法律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以明代立法为例,《大明律》本是最高法律,但朱元璋又制定了一部《大诰》,本意是用道德说教的形式,告诫百姓遵纪守法,多行善事。但是这部《大诰》居然凌驾于《大明律》之上,不但有诸多法外施刑,而且收藏这部书的人家在犯罪时可以减轻一等处罚。既然最高统治者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制定的法律,那么普通民众就不会把它太当一回事了。



由于受到蒙古人将近一个世纪的殖民统治,明代的中国不可避免的染上了胡风,成为了受胡漢文化影响浓烈的一个时代。胡漢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轻视人的尊严和权利,也就是缺乏民本主义思想。例如,在文化上虽承袭宋朝,实行文官政府,但却保留了野蛮血腥的廷杖制度;在政治上废除蒙元四等人制度,却部分恢复了中国已消失近千年的人殉。在僵化的八股文体制下,读书人要么迂腐顽固只认书本,要么口头上高呼仁义道德,私底下做事没有底线,功利主义严重。宋朝的君王还礼待贤士,遵循不诛戮朝官的组训;到明代就完全不一样,太祖杀戮功臣,太宗(成祖)屠戮反对其称帝的儒士,甚至世宗还创造了同时廷杖一百三十四人、仗毙十六人的新纪录。读书人心里清楚,君王不过拿自己当一颗棋子,那么自己也没必要那么死心塌地的忠君爱国了,换谁当皇帝还不都一样领俸禄吃饭啊。所以明末大学士钱谦益,一边喊着舍生取义,一边跳河嫌水冷;昨天还是大明忠臣,今天就剃发易服拜鞑酋。1644年八旗进京后,几乎整套文武官班子集体归降满清朝廷,中国再也看不到赵宋大臣相继蹈海自杀的悲壮一幕了。

作为聚集众多智识精英的士大夫阶层尚且如此,民间的胡汉风气更加不容乐观。宋明武装力量面对北方的游牧铁骑经常溃败,大批民众沦为北方胡族的奴隶,他们受尽凌辱,却等不到出头之日。在无尽苦难的消磨下,那份对天道的执着和崇敬逐渐被苟且偷生的本能所替代。在这个时代,流行的不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浩然之气,而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现实化心理。他们不在乎什么气节和尊严,只要能苟且活下去就行了。虽然王阳明及其心学弟子提出“致良知”“知行合一”的新儒学,让人性和普世价值观重归华夏,但无奈大明积重难返,心学尚未风行神州,中国却迎来了天崩地裂的“亡天下”时代——满洲人打进来了。

[1]出自商鞅《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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