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蓝"声名远扬 唱响呼和浩特环境保护"好声音"

 

“蓝蓝的天空白云飘”,这无疑是都市人对洁净生活环境向往的一种写照。而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呼和浩特蓝...

“蓝蓝的天空白云飘”,这无疑是都市人对洁净生活环境向往的一种写照。而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呼和浩特蓝”一次次在微信朋友圈刷屏,一次次引起外地朋友羡慕的赞叹。“呼和浩特蓝”,正成为呼和浩特市近几年环境保护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的一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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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项目全面完成

按照国家、自治区“十二五”环保规划要求,呼和浩特市共完成重点规划项目87个,其中减排工程项目65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12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2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8个,有效推进了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和环境质量的持续向好。“十二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减排任务的362.86%、457.45%、116%、102%。从2013年开始,总量减排考核连续三年获自治区第一、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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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呼和浩特通过实施“压煤、控车、降尘、提标、增容、新建”等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措施,突出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升大气和水环境质量。2015年优良天数达到了276天,达标率75.6%,比2013年呼和浩特市率先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时增加了71天,增长率近20%,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升。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和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持续向前,在北方15个省会城市中综合排名上升到第一名。黄河、浑河水质状况为良好,湖泊水质为IV类,水库水质为Ⅴ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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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监察不断强化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10座,铺设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中水管网464.1公里,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从2013年26万吨/日提升到目前43万吨/日,处理水标准达到一级A,到2016年8月将全部达到流域功能区接受标准;五个旗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投运,处理能力达6万吨/日,污水直排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实施生态治理工程,对大青山前坡进行了生态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了大青山前坡生态环境,首府“后花园”基本形成。积极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和棚户区改造及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共减少12.3万户居民燃煤散烧直排,城中村“家家冒烟”状况得到有效遏制。新建2座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成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和会商中心,并全部运行;国控企业、流域断面全部建成与自治区、国家联网的自动化环境监测系统,可及时传输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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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基础设施能力进一步提升

呼和浩特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关于腾格理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相关要求,集中开展了环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照自治区政府《督办清单》和市政府《市长督察督办令》的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强化执法监察和整改督促。“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6264人次,检查企业18575家次,查处企业7689家次,限期治理3321家次,关停整治不达标企业452家,对310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086万元。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后,不断加大环保宣传和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新《环保法》进企业,先后对全市54家大中型企业进行宣讲,提升了企业遵法守法意识;严格执行《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计罚2起,查封扣押6起,移交移送12起,行政拘留8人次,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云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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