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估值的谬误

 

徐星投资:《价值评估》基础研究十五年PEG=PE/净利润增长率*100PEG指标曾经出现在彼特....



徐星投资:《价值评估》基础研究十五年
PEG = PE/净利润增长率*100

PEG指标曾经出现在彼特.林奇的著作中,为“价值投资者”所追捧,券商报告也喜欢把EPS、PE、PEG排列在一起,作为估值的依据。PEG估值通常分为三档:

PEG < 0.5时,被认为低估;

PEG = 1时,相对合理;

PEG > 2时,是高风险区。

PEG体现市场对利润增长的反应程度。近几年来,A股市场确实会对一些短期业绩高增长的公司做出强烈反应,很多短期业绩高速增长的中小创公司,不管他的业绩增长来自并购,还是一次性损益因素,也不管增长能否持续,市场都给予极高估值,PEG指标看似非常有效。
PEG的历史表现
极端牛市和极端熊市不是常态,代表性不强,我们可以查看2009年初到2015年初之间6年的数据,检验PEG和股价之间的相关性。如果PEG2,卖出。看看这种操作能否带来可靠的收益。

下图是两个周期性公司招行和万科,他们的PEG在2010年后连续几年内低于0.5,如果据此买入,4年内年均复合收益接近零。而在2014年底PEG接近2时,“高估”理应卖出,但后面牛市显然错过。
招商银行

万科A


再看两个非周期性公司伊利和茅台,可以看出他们的PEG和股价之间,只在某一段时间有相关性,比如贵州茅台在2012年8月份的PEG约为0.4,理应买入,但那时是阶段性的顶部。大部分时候PEG指标无法指导对它们的买入卖出操作。
伊利股份

贵州茅台


回顾一下2015年牛市的几大牛股的数据,卫宁软件和网宿科技的PEG走势和股价走势的拟合度较高,但如果在卫宁软件的PEG>2时就卖出,将错过后面3倍涨幅(不包括2015年3月后牛市涨幅)。
网宿科技

卫宁健康


再看另外两只大牛股,乐视网的PEG长期处于“高估”状态,而东方财富的PEG长期处于“低估”状态。两种截然不同的PEG,也不妨碍他们持续上涨的态势。
乐视网

东方财富


按照我们对A股市场有效性的研究,四年的时间股价足够反映价值了,可见PEG估值并不能可靠地指导投资。
PEG估值为什么不靠谱?
从《价值评估》可知,公司的内在价值,是由公司整个生命周期中产生的收益折现之和来确定的,理论上需要无限的信息。

而PEG指标,只是在市盈率基础上,添加了一个净利润增长率的指标。试图用两个有限的信息去确定公司的估值水平,显然既不科学,也太过简化。面对复杂系统,人类有简化认知的倾向,喜欢提炼一些简单的指标来观察复杂系统,比如PE、PB、PS、PEG等指标,但它们只是从不同的侧面描述了估值,如同盲人摸象。



“凡事力求简单,但不要过于简单。”----爱因斯坦

PEG估值至少面临两个问题:

1、假定一个净利增速100%的公司,当前PE=100,PEG=1。如果当前估值“合理”,意味着明年的“合理”PE为50,而明年的PE是否“合理”,取决于明年的增长率,以此类推,需要无限年度的增长率才能确认估值,但是PEG仅仅涉及一年的增长率指标,而且忽略了收益的时间价值。----PEG估值缺乏科学性。

2、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营阶段、不同的竞争优势的公司,PEG估值一刀切。同样的增长率,对于订单类和日常消费类的公司,显然它们具有不同的内涵。----PEG估值太过简单。
估值公式简介
高速增长的公司为股票投资者所青睐,但任何公司的高速增长都是阶段性的,不可能无限期地高速增长。如果某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增长1倍,而估值水平下降一半,最后投资收益将为零,这是大多数股票投资者面临的困境。有人把估值和增长的反差归结为市场的不理性,这是对市场有效性和内在价值的误解,徐星的《价值评估》一书有详细描述,这里不再赘述。因此,股票投资者既要考虑业绩增长,又要考虑估值水平的走势。

高速增长是A股市场永恒的主题,对投资者而言,业绩无法增长的股票味同嚼蜡。PEG的本意是试图用一个指标解决对增长的评估,但显得力不从心。徐星投资的《价值评估》以递推公式和估值定理为基础,推导出相应的估值公式,科学且简洁地解决了对增长的估值问题。估值公式如下:
上面的估值公式就是解决业绩增长和估值水平的有力工具。公式中的N表示增长年限,PEN+1表示第N+1年目标期的PE估值,KN表示净利润增长倍数的折现,PE1表示当前的估值。

理论上,估值公式科学地解决了PEG遇到的难题。

它表明:“在股息、融资可忽略的情况下,当前的公允市净率(或市盈率)与扩张期内的净资产(或净利润)增长倍数的折现和目标期的公允市净率(或市盈率)成正比,简单地说----

就是增长决定估值溢价。

可以看出,PEG并不是估值公式一年期增长估值的特例,因为PEG没有考虑到增长的折现因素,PEG从定义上都偏离了科学依据。

实际应用上,估值公式需要确定目标期估值、增长倍数和增长时间三个因素,才能确定当前的估值(忽略股息或融资的情况)。首先,目标期估值是能将未来收益确定并给予估值的“底线”时期。不同经营类型、不同经营品质的公司,其目标期估值并不一样,无法一刀切。必须先对企业本质有正确的认识,才能确认目标期估值,估值定理中的“均衡期”就是一种典型的目标期,因为它可以可靠地定价。一些没有均衡期或者均衡期还遥远的公司类型,其目标期的估值要参照行业大致正常的估值水平(目标期估值要留出保守的空间)。其次,确定增长倍数表面上是项财务工作,但实际上需要对行业空间、竞争状况、公司的经营战略和资本运用等等有全面的了解才能做到。

可以拿一些历史数据检验估值公式的有效性。
上图是万科和北新建材的实际PE(年收盘价)和用估值公式计算的理论PE对比图,可以看出当派息率较小时,理论PE和实际PE的走势比较吻合,实际PE围绕理论PE波动。
茅台的派息率较高,合理溢价应比估值公式计算出来的溢价更高,左上图中的理论PE加上派息溢价的话,就和实际PE走势非常吻合。康得新上市以来不断进行权益融资,合理溢价应比估值公式计算出来的溢价低,可见,当公司的增长长期依赖权益融资时,不适合用估值公式计算增长溢价。


徐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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