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探讨】食品领域双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工作建议

 

转自:红盾论坛以下是高层部门来市场监管局调研全面推行双随机工作情况时,某基层人员的意见建议。食品生产领域双随...



转自:红盾论坛



以下是高层部门来市场监管局调研全面推行双随机工作情况时,某基层人员的意见建议。

食品生产领域双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工作建议
就食品生产领域双随机推行情况、我们在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一些不成熟的建议汇报如下,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目前我市食品生产领域双随机开展情况



二、双随机抽查制度执行中的困难

双随机方法很早就有了,但都只是个别领域使用,如李克强总理参观的海关双随机检查入关货物。但是海关的执法有其特殊性,是单一职权的大批量重复劳动,而且监管对象集中于一个地点。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则面临着特殊的困难:

1、造成监管人员与职责关系混乱。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食药监法〔2015〕65号)的要求:省级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在许可证件上注明许可事项责任人、日常监管责任人的姓名,负责日常监管的执法人员要定期到生产经营企业去现场检查,对企业实行重点分类监管、网格化监管和智能化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人员与企业之间没有确定的关系。这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食药监法〔2015〕65号)构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不相容。

2、监管人员随机指派难以做到。(1)效率低下。要做到企业随机确定,需要要扩大企业的地域范围,造成被抽查企业与监管人员的距离很远,交通不便,有时还需要住宿。这样造成工作效率极为低下。

(2)监管人员的素质不全面。市场监管机关法律规章众多,违法行为众多,在各个领域具备监管能力的人员不多。因此,监管人员随机库太小,随机指派也就难以做到。

(3)时间安排困难。基层人员都身负多重任务,具体检查时间安排很不自由。双随机抽查涉及到2名以上抽查人员,有时还要有当地日常监管人员的配合,时间协调困难。

3、受现实困难制约太多,执法效率太低。随机抽查人员面临着执法用车、工作餐、住宿、休息的实际困难,现行财务政策、工作纪律无法解决。造成抽查工作效率极为低下、监管人员十分辛苦。

一是交通:仅就县域内双随机抽查而言,不同乡镇街道内的交通时间以执法车方式计算,最远的都有3小时以上,平均1小时,来回要2个小时在途。现行要求用公共交通工具,更是浪费时间,甚至不可能执行。公车改革后,车补系按职级补贴,让基层车补最低的人长期倒贴出车,也是不可行。

二是午餐问题:外出检查无法准点吃饭已经很辛苦,而县域内不报销工作餐费,即使监管人员自费外出就餐,但许多企业地处偏僻也无法解决。

三是加班问题。异地抽查不是在车上就是在企业,没有休息,也无法正常上下班,有时还得留宿,而按规定不算加班,这样的制度没有监管人员拥护。

4、随机抽查的法律效力存疑。

行政执法证的执法范围为县一级并注明执法范围,因此,跨县、跨市、跨部门进行双随机抽查依法无效。目前,跨区域的双随机抽查,采取同时由当地日常监管人员陪同的办法进行,有变成对当地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的趋势,实则是对执法力量的浪费。而由省局或市局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抽查,则监管人员过少,难以大面积推行。

三、对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的建议总体建议在市场监管部门不宜全面推行,在某些数量巨大事项单一的领域可以进行。如果要全面推行,必须对现行体制进行深度调整:

1、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尽职免责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太广,具体到企业可能的违法行为太多。随机抽查企业,在有限的时间内无法做到全面检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就有51个要点。对随机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双随机未抽查企业,出现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又承担什么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这种规定,要求全面覆盖,同时再加双随机,则许可证上的监管责任人与随机抽查人的责任区分应当予以说明。

2、解决日常监管人员与随机抽查人员一人饰双角的职责冲突。

在实际操作中,双随机的监管人员,同时也是日常监管人员,一人身兼两职,分饰二角。如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以双随机为主要监管手段,那么日常监管职责就应该免除,或者退居次要地位。这与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的根本制度相违背。因此,如果要全面推行双随机,可以考虑调整内设机构,将抽查人员与日常监管人员分设,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职的人员,甚至应该取消在许可证上注明监管责任人的制度,而代之以对双随机抽查的绩效进行考核的制度。

3、对异地抽查工作制定专门的工作保障制度。

双随机扩大了监管人员驻地与企业的空间距离,监管人员的工作保障问题突显出来,成为制约全面双随机的重要因素。现行的通行的交通、食宿、工作津贴等财务制度,没有考虑到全面推行双随机后的特殊性,严重降低执法效率。如果全面推行双随机导致执法绩效降低,那么就违背了行政监管的根本方向。因上,有必要就全面推行双随机需要制定配套的工作保障制度。但是,由于当前形势问题,基层部门在财务和纪律方面无法突破,需要高层决策部门进行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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