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水自杀的汉代女性

 

(端午节刚过去,恰巧又读过一点关于自杀学研究的文章,今天便拟了这么个题目。并没有什么意义。)说到这个题目,其...





(端午节刚过去,恰巧又读过一点关于自杀学研究的文章,今天便拟了这么个题目。并没有什么意义。)

说到这个题目,其中最著名的,当是与屈原共同分享端午节的曹娥:

孝女曹娥者,会稽上虞人也。父盱,能弦歌,为巫祝。汉安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泝涛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尸骸。

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昼夜不绝声,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至元嘉元年,县长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为立碑焉。(《后汉书•列女传》)

父亲溺水而亡,女儿投河相随,过程含有巫鬼要素,最后以“孝”留名后世 —— 与“孝女曹娥”故事相当类同的,还有“孝女叔先雄”,同样见于《后汉书•列女传》:

孝女叔先雄者,犍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为县功曹。县长遣泥和拜檄谒巴郡太守,乘船堕湍水物故,尸丧不归。

雄感念怨痛,号泣昼夜,心不图存,常有自沉之计。所生男女二人,并数岁,雄乃各作囊,盛珠环以系儿,数为诀别之辞。家人每防闲之,经百许日后稍懈,雄因乘小船,于父堕处恸哭,遂自投水死。

弟贤,其夕梦雄告之:“却后六日,当共父同出。”至期伺之,果与父相持,浮于江上。郡县表言,为雄立碑,图象其形焉。

《华阳国志》所记“二姚见灵”故事,除了父亲的死因变为遭匪,其余要素也都类似:

二姚见灵   广柔长郫姚超二女妣、饶,未许嫁,随父在官。

值九种夷反,杀超,获二女,欲使牧羊。二女誓不辱,乃以衣连腰自沉水中死。见梦告兄慰曰:姊妹之丧当以某日至溉下。(丧:尸)慰寤,哀愕,如梦日得丧。郡县图象府庭。(《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 上》)

同在卷十,《华阳国志》下文还有两例,选择投水、幸而未遂的故事:

正流自沉,玉洁冰清。  正流,广汉李元女、杨文妻也。適文,有一男一女,而文没,以织履为业。

父欲改嫁,乃自沉水中,宗族救之,几死,得免。太守五方为之图象。(《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 中》)

敬姬沉渊,诚烈邈然    曹敬姬,南安人也,周纪之妻。十七出适,十九纪亡,遗生子元余。

服阕,父母以许孙宾,绐母病,(绐:欺哄)迎还。知之,自投水。人赴之,气已绝,一日一夜乃苏息。送依纪弟居,训导元余,号为学士。年九十卒。(《华阳国志• 先贤士女总赞 中》)



综上这些例子,不难看到关于“投河自尽”故事记载,在结构上的共性:

起因:家庭变故(父死无依、夫死改嫁)

+过程:巫鬼要素(未遂情况中没有)

+结果:善有善报(官方表彰、长寿)

这是将这些记载作为文学文本来说的。(当然了,书中的记载跟汉代社会实际状况肯定相去不少)本篇名为“投水自杀的汉代女性”,要强调的一点是:自杀方式的选择和性别(性格)有着密切关联。

女性一般选择较为平静和缓、较少毁坏容貌与环境的方式。(彭卫《论汉代的自杀现象》中说,据他统计:自缢、服毒、自溺三种自杀方式占到了汉代女性自杀方式的85%。)会选择自刎、剖腹等激烈自杀方式的一般都是男性。随着外在环境的变化——河流消失和污染、农药的普遍——服毒才成为了当今中国农村妇女首先选择的自杀方式。

性别的影响,不难注意到。再进一步可以推断的是:性格偏女性化的男性,同样会选择“女性的”自杀方式。我们都知道的著名例子就有三个:

一、屈原。

二、两汉之交的宋弘。(他的名言“糟糠之妻不下堂”你一定知道)

宋弘字仲子,京兆长安人也。父尚,成帝时至少府。哀帝立,以不附董贤,违忤抵罪。弘少而温顺,哀、平间作侍中,王莽时为共工。赤眉入长安,遣使征弘,逼迫不得已,行至渭桥,自投于水,家人救得出,因佯死获免。

光武即位,征拜太中大夫。(《后汉书•卷二十六 宋弘传》)

三、汉末的焦仲卿。(《孔雀东南飞》都不陌生)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是不是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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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敏感的朋友要说了,那你关注自杀这个问题,是不是在宣扬一些不好的价值观呀?  那对此我要说——在宣传上将来如果你们报道上有偏差,你们要负责的。我从来没有这个意思。但是你问,你一定觉得要问我……我就明确告诉你应该秉持的一句话:

千难万险,好好活着。不能把世界让给你所鄙视的人。

(不是鸡汤,出自安•兰德《源泉》——You can’t leave this world to the people you desp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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