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

 

9月6日,省人社厅公布,我省5家国企将进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政府...






9月6日,省人社厅公布,我省5家国企将进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政府将给予这5家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至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0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100人。

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主要是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我省是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开展此类试点的10个省份之一。

企业新型学徒制,主要针对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试点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教育培训机构(包括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

试点企业将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学徒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等。试点企业还将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内容、期限、费用等,确保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教育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

学徒培养期限为1—2年,在试点企业培养主要是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教育培训机构培养主要是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试点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负责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教育培训机构为学徒指派优秀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任务。试点企业导师与教育培训机构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沟通共同培养学徒的成长状况。

学徒在约定培养期间,由试点企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试点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由企业承担。试点企业向教育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且达到规定培训标准的,享受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一般按试点企业支付给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最低4000元,最高6000元的合理区间。补贴期限与约定培养时间相同,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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