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阅读:谁是大伊玛目?

 

我们熟悉的是大伊玛目的名字,但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做过什么事?他的基本人格和属性怎样?...


今天我要讲的是:谁是大伊玛目?    
我不想从他的生平事迹展开,不想详述他的历史,但我从两个重要方面,和大家一起分享大伊玛目的思想和方法。

世界上,哈乃斐学派的人数占到穆斯林人口的50%,甚至更多,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土耳其、埃及、中亚地区,以及我国基本都遵循哈乃斐学派。我们的生活中不乏这种现象:一些我们看起来熟悉的事情,其实对我们是陌生的。比如,我们熟悉的是大伊玛目的名字,但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做过什么事?他的基本人格和属性怎样?他处理问题的方法等,我们往往不太熟悉。我们只是从现状了解大伊玛目,关于什么是学派,学派和《古兰》的关系等,我们一般讲的很少。

两位圣门弟子外出途中,礼拜时间到了,由于附近没有找到小净用水,两人就做了代净,然后礼了拜。前行途中发现了水,其中一人重新做了小净,礼了拜。另一人则没有重新做。两人将此事告诉穆圣(祈主福安),先知对没有重做者说:“你遵了圣行。”对重新礼拜者说:“你有双倍的回赐。”对于哪种做法更好,后辈学者们产生了分歧,有学者认为前者最好,也有学者认为后者是最佳做法。

总而言之,在穆圣时代,圣门弟子们对有些问题就有不同看法。因此,学派的存在是很正常的,是好事情。《古兰》和圣训没有详细说明的问题,学者们有不同看法。譬如:抹头是主命,但《古兰》中没有说明量的多少,所以各个学派对此有不同主张,大伊玛目认为至少抹四分之一,伊玛目沙斐仪认为抹三根头发就可以,而伊玛目马利克和罕百里则认为抹全头是主命。《古兰》笼统地要求抹头,而未提抹头的范围,因此,学者们的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

伊斯兰学者们说:“穆斯林共同体的不同是一种慈悯。”我们一定要首先理解什么是分歧,然后以慈悯之心对待分歧时,它才是一种慈悯。而我们往往把学派的不同,看成是矛盾和纷争、对立和冲突。基于认识的不同,后来演变出各种学派。学派之间的分歧是很正常的,它与我们后来的人对学派的认识大相径庭。

学派不是教派,学派是一种宽容、一种大度,而不是门户之见。大伊玛目曾说:“正确的圣训就是我的主张。”“当我的话和正确的圣训有冲突时,你们将我的话丢在一边。”

学习《伟噶耶》、《沙米》等哈乃斐派教法经时,我们常会发现,对有些问题,大伊玛目持一种主张,他的两位弟子持另外一种主张。根据这一点,后辈的一些学者,对某一问题的主张和大伊玛目不同,有人会说:难道大伊玛目还不如那些人吗?此话不能这样说。一个伊玛目听到的圣训,其他伊玛目不一定听到,即便是圣门弟子们,一位圣门弟子知道的,其他圣门弟子不一定知道。如有人问到祖母可得多少遗产时,艾布·伯克尔(祈主喜悦)说我没听到穆圣说过此事,于是有两位圣门弟子作证穆圣(祈主福安)曾给祖母分过六分之一。如此重要的传述,艾布·伯克尔不知道,而那两位圣门弟子知道,难道说艾布·伯克尔不如那两位圣门弟子吗?当然不能这样说。

关于斋戒的时间,《古兰》有这样的经文:“可以吃,可以饮,至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听到这节经文后,有位圣门弟子将缝制衣服用的黑白线放在枕头底下,他以为能看清楚白线和黑线的时候,就是停止封斋饭的时候。他将此事告诉穆圣(祈主福安)后,先知告诉他那指的是黎明。可见,圣门弟子对一些问题不清楚,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大伊玛目对圣训非常谨慎,他对圣训的要求非常高,圣训传述人必须是法学家,再加上,那个时代假圣训非常多,所以他对圣训的考证非常严格,而并不是不遵圣训。当他的主张和圣训有冲突时,他从没有说要按照他的看法执行。

大伊玛目坚持《古兰》和圣训原则的同时,他的思想是非常先进、非常创新的,不是僵化保守的。波斯人刚刚皈依伊斯兰后,对阿拉伯语还不太熟悉,念阿拉伯语比较困难,因此,大伊玛目允许他们用波斯语做礼拜。当波斯人能够熟练地说阿拉伯语,并能念诵古兰的时候,他收回了那条断法。


圣训规定:天课(则卡提)从几种可数的农作物中出,如:小麦、大麦、玉米、稻子,而没有提及黄豆、油菜和蔬菜。而大伊玛目并没有停留在圣训的表面意义上,而是回到《古兰经》,“在收获的日子,你们当缴纳它的义务”,所以,大伊玛目主张:凡是大地产的农作物,都要出天课。他没有停留在圣训的表面意思,而是从《古兰经》中演绎断法。

圣训规定开斋捐要用粮食、干枣、葡萄干等出,罕百里派坚持这种出法,海湾一些国家尤其是沙特恪守这一断法,但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根据圣训和教法的精神,主张可以用等值的货币出,这一主张给当前手头有钱而没有粮食的许多人提供了莫大的方便。沙特麦地纳一位老师在站到会礼的班子时才想起开斋捐还没出,要出去换粮食已无时间(根据规定,开斋捐须在会礼前出),一看旁边站着一个穷人,就马上从口袋掏出钱给了那个穷人,而且一边给一边说:愿真主慈悯艾布·哈尼法(意思是艾布哈尼法真了不起!)目前,针对我们的现实,如果采纳艾布·哈尼法的主张,既节省手续,又解决社会问题。因为现代社会里,拿到钱就能直接去解决温饱,而开斋捐的主要意义不正是如此吗?阿联酋等国的穆斯林,以前一直遵循罕百里学派,坚持用粮食出开斋捐。前些年去那儿看到他们已经普遍遵照哈乃斐学派的主张,用等值的钱出。

经堂语是四百年前胡登洲创立的,这是一种创新。我们现在的人为什么不向他学习,来改进、创新经堂语呢?因为,经堂语有些是明清时代的语言,现在我们几乎不用,而在《红楼梦》和其它古典书籍中可以见到类似的用法。

根据大伊玛目的主张,伊玛尼的要素是两个:心的诚信,舌的招认。我在想,“两个”的哲理是什么呢?大伊玛目从没有否认过行为的重要性,那为什么他要提倡两个要素呢?我觉得,这正体现了伊斯兰的宽容,也是符合圣训的意义:一个人心里诚信,并念诵清真言,那么他就是穆斯林了。穆圣(祈主福安)说:“念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者,将进入乐园。”我觉得,与其我们在伊玛尼的要素是两个还是三个的问题上纠缠不清,甚至大打出手、兵戎相见,还不如去挖掘大伊玛目为什么要提倡两个要素的现实意义。

在一次战役中,圣门弟子乌萨麦举剑要杀一个多神教徒时,那个多神教徒道:“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然而他却执意杀死了对方。穆圣得知此事后便叫来问乌萨麦:“他念了‘万物非主,唯有真主’之后,你将他杀了吗?”他说 :“安拉的使者啊!他这样说只是害怕我手中的宝剑!”穆圣反问:“难道你剖开他的胸膛看了吗?他是真心说,还是假意呢?”他说:“穆圣不断地重复这句话,我真希望当时我还不是穆斯林。”

一个人如果表面上念了清真言,那么他就是穆斯林。至于他内心是如何想的,这是真主的权力。穆圣(祈主福安)说:“一个经常礼拜的人,你们见证他是穆斯林。”我们到了一个穆斯林的者麻提,我们就跟他们礼拜。礼拜有效与否,是真主说了算,而不是人说了算,人没有权力判断人的内心。所以,我觉得,大伊玛目认为“伊玛尼的要素是两个”,其主要意义是体现了宽容与豁达。这与后来者喋喋不休的争执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无法在简短的时间详述大伊玛目的生平事迹,只能从这两个方面对他的人格和方法做一个了解。愿真主慈悯他!

祈求真主,赐予我们正确的认识,健康的身体,两世的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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