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受的“生命”之重——再读莫怀戚《散步》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莫怀戚教授的《散步》果然是一篇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的课文。

随便翻翻堆在桌角上常读的那几类教学杂志,几乎在每本上都能读到关于这篇课文的教学设计或解读文章,仅《语文教学通讯》(2012.7-8B)一本杂志就刊登了三篇《散步》的获奖课教学实录:青海马玉芳老师将教学重难点定为“培养尊老爱幼、珍惜亲情、关爱家庭的意识和情感,促使学生为家庭亲情建设尽一份力量”;安徽王仁根老师将教学目标定为“学习文章精巧的构思,以及以小见大的写法。品味语句,体会文中蕴涵的浓浓亲情”;山西叶鹏华老师也是着力让学生学习以小见大的写法和感受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如上理解是包括教师用书编写者在内的大多数教师所解读出文本深意并据此选择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但,每次读《散步》一文,总有一丝莫名的感慨涌上笔者的心头,感慨后更多的则是些许的沉重,这“沉重”既为“我”,也为“生命”,还为“责任”。



一、“我”

《散步》一文被选入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时“略有改动”,因此全文只有686个字,将一家四口人作为一个整体表示的代词“我们”出现了3处,而表示叙事主人公的代词“我”出现了24处(在选入教材时删去的两句话中还有1处“我”字),就从表意是否明确的角度来说,至少有8处(用来限制“母亲”“妻子”“儿子”)可以删去,但作者还是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来,此中大有文章。

且看:“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一切都取决于我”“我决定委屈儿子……我说:‘走大路’。”从几处简单的句子中就能读出,于老于小“我”都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一个家庭的魂儿,因此笔者非常不理解教材编写者删去“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一句的意图,或许只有读到这一句才能深谙“我”之重要。

钱理群教授在解读鲁迅先生的《随感录·四十九》时说“从幼到壮,从壮到老,从老到死”,这是人的生命之路。在这条路上,有两个关键的时期:一是为“人之子”,一是为“人之父”。而文中的“我”是将这“两个关键时期”重叠起来了,需要同时扮演好这两个角色。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这两个角色应该说是比较好扮演或是能扮演好的,但在出现了“分歧”的特定情境之下,就显得非常为难了。

那么,“分歧”是怎么回事呢?

二、责任

作者曾说:那次散步的“事实是有歧路,无争执”,作者“特意改造出歧路之争,由我裁决,不能两全这个重要细节”,主要是“为了突出‘责任感’。”而突出“责任感”的前提是让“我”异常为难。

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

作者说:“成熟的生命,即所谓的中青年人吧,其责任的沉重可想而知。”





三、生命

王荣生教授说:“散文是作者真情实感的流露,离开了写作的这个人,更谈不上对散文的理解。”我们就来看看作者本人的相关阐述——

莫怀戚于1995年撰《的写作契机》一文,明确指出,写该文是抒发一种“生命的感慨”。 10年后又在《二十年后说》一文中阐述得更为详细:

去年(笔者按:2004年)9月,在重庆举办的一次作文大赛上,有人问我:你那个《散步》,是写尊老呢,还是爱幼?或者既尊老又爱幼?我认真回答:看起来当然是既尊老又爱幼,其实我骨子里是想写生命。

接着作者谈到了该文的写作背景:

文章写于1985年。我父亲刚去世。照料了他多年的母亲似乎一下子给抽掉了生活目标,身体情况变得很复杂。我有个弟弟是医生,私下说,母亲处在丧偶综合症中,这是一个微妙的阶段,必须谨慎度过,最不能缺的就是子女的陪伴。

那次散步,就是一次陪伴。而与陪伴相伴的,就是对“生命”这个命题的感受和思考。

由此来看,作者的本意是在写“生命”,我们细读文章,也发现文本确实是处处紧扣“生命”这一主题来叙述的。在文本中,直接点出“生命”这一关键词是在第4自然段: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这是一段景物描写的句子。文字虽短,但意蕴深刻。“新绿”“嫩芽”“水泡”等,尽情地透露着春的气息,显示出了不可遏制的勃勃生机,这是“对生命的高歌,对生命力的礼赞”  。

王韶华教授认为:“散文中的景不等同于大自然的景,也不是小说戏剧中作为背景环境的景。散文中的景,不仅是客观自然,也是主观自然。它可以自由独立,但更多的是作者感受到客体,已经主体化的景物,熔铸了他的思想感情。”

那么,如果只说这段景物描写是“对生命的高歌”“对生命的礼赞”就显得过于笼统了甚至矫情了。我们知道,散文是一种主体性很强的文体,它重在作家主体意识的坦诚流泻,书写作家对人生、对生活、对自然、对社会的感悟,言我之志,抒我之情。创作如此,解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因此,在文本解读时我们要紧紧地抓住作者在文字间熔铸思想情感的载体——母亲这一角色。

今年春天在“我”的心里感觉上是“来得太迟,太迟了”,但对母亲来说意味就大不一样了——母亲是从严冬“熬”过来的。并且从该文的删文中我们得知“有一些老人挺不住,在清明节将到的时候死去了”,并且父亲刚刚去世,更可见“我”和母亲时刻生活在死亡的阴影和笼罩中,可想而知对于春天到来的期盼,而这种期盼正源自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



我们再来看文本的第二处景物描写:

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

王连明老师在《打开名词》一文中提出了“大名词”和“小名词”的说法。他认为在写作文的关键部分时,应“避免使用概括性的、泛指的‘大名词’,尽量用表示具体事物名称的‘小名词’。那些概括性的、泛指的‘大名词’,像一个大屋子一样,把很多同类的事物都包容进去了,所指的事物形象是模糊的;写作中运用表示事物具体名称的‘小名词’,就像你打开大屋子,把要写的对象从一大堆同类事物中挑出来,呈现在人们眼前,会使记叙或描写更清晰、形象、生动。”

这一说法对笔者是很有启发的。在母亲的眼中,花是“菜花”,树是“桑树”,塘是“鱼塘”,作者写到的每种事物,所用名词都是具体事物本身的名称,而不是模糊的概括性的“大名词”,显得亲切、温馨、现场感强、生活气息浓、有个性。再结合这些名词前面的修饰词,我们更能体会到母亲对“生命”的渴望之情。

除了“小名词”的运用,我们还能通过作者对这段文字的叙述视角上深切地体会到母亲对“生命”渴望。

“叙述视角”这一概念,多用于对小说文本的解读中,指的是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特定角度。同样的事件从不同的角度看去就可能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在不同的人看来也会有不同的意义。

《散步》通篇文章都是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叙述,但在处理这处景物描写时,作者以“她的眼随小路望去”而引出,视角转为“她”即母亲了。因此,这些景物不仅是“我”眼中的景物,更是“母亲”眼中的景物。“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水波粼粼的鱼塘”,这些所显示出的尽是春天的召唤,生命的呼唤。是啊,尽管“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春天总算来了”,母亲也总算“又熬过了一个严冬”,这字里行间流露的正是一种对生活的憧憬,对生命的珍爱。

春天来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是该抖擞抖擞精神,抖去冬日的慵懒;也得活动活动筋骨,用充沛的活力投入新的生活,迎接美好的明天。对老人来说更是如此,正如作家刘亮程在《寒风吹彻》一文中所说:“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习惯性的思维与简单化处理方式会使我们一厢情愿地从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中做出判断,《散步》一文讲的该是是“亲情”“敬老”,其实作者在“亲情”与“敬老”的背后更多做的是关于“生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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