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不懂离别

 

青春是一种孤注一掷的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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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第一次拉了一下她的手。

她说她要去广州闯荡,我勉强够上大学。

我说挣钱多好,我还得花父母的钱。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我在大学给她写了一年的情书,每周一封。

她给我回过两封,一封是说她到了,一封是她要结婚了。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我的初恋。

我也不懂,怎么牵手后一放开就是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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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在家乡的城市上的。

毕业离开的那天,我带着两箱子的书和1000块生活费,向车窗外的父亲招手告别。

我要去闯啦,混不好,我不回来。

火车离开城市,经过我的学校。
我趴着窗户,一声不吭,哭成泪人。

很多年后想起来,是不是那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再也回不了家乡了?

蒋勋的《孤独六讲》中说:

青春的美在于你决定除了青春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了,也不管以后是不是继续活着,是一种孤注一掷的挥霍。

我挥霍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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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锡生活了六年。

走的时候,特意去看了一下我买了又卖掉的房子,我坐的公交车围着那个楼盘转,我拿起手机拍下它每一个角度。

我在想,起码这个城市我曾经来过,也许我把照片放大,我甚至能告诉你,我的那间房子是在哪一层,窗户的玻璃是什么颜色。

离开无锡的那天,书塞满了车子的后备箱和后座,副驾驶的位置,是我的吉他。

我开着车,离开了那个城市。

往后虽然经常回去,但和老朋友们吃完饭,喝完酒,要么住酒店,要么坐高铁离开。

我没想到车子发动的那天,是我和那座充满温情如水的城市的诀别。
-4-
我在北京生活了一年。

公司为了让我工作更高效率,给我们安排住在研发大楼的旁边。

所以除了工作,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旁边的地坛散步。

周末扛着单反去南锣鼓巷周边的小胡同里拍照片,那些胡同没有很多游客,只有我一个。

我喜欢在街边晒太阳发呆,喜欢看老北京在自己的平房楼顶放鸽子。

我知道哪里哪里有好吃的,我甚至知道哪条巷子的下午最适合晒太阳。

我离开北京的时候,我说我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我爱上了一个我不该爱的姑娘。

后来陆陆续续回去,开会,培训,活动,都是住一个晚上就走。

我再也没有去地坛晒过下午的太阳,也再也没有看过清晨的后海了。

如果没有爱情,是不是就没有离别?
-5-
我不喜欢离别。

但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只会给你想要的一点点,然后让你拿全部去换。

我在镇江这座小城生活了三年。
早上起床的时候,忽然站在我的书架前发呆。

我拍了一些书架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问大家我该怎么办?

很多人给我支招,说书该怎么怎么弄,送人,漂流,捐赠,带走··· ···

我说的不是书啊,我说的是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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