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沧情志愿者协会《会员守则》
京沧情志愿者协会《会员守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本会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本会《章程》与工作...
京沧情志愿者协会《会员守则》
1、凡沧州籍在京工作人员,品行端正、热心公益并拥护本会章程的,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如市域外在京人员或本会人员家长,热心公益事业并自愿加入本会的,经本会秘书处同意,也可加入本会。
2、申请入会人员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并登统入册后,即成为本会会员。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有批评权和监督权,可获得本会相关服务及资源共享的优先权。
3、会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本会章程。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的活动,维护本会的良好形象,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事项,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非经秘书处同意,本会会员不得代表本会或以本会名义参加活动、发表演讲、联系项目。
4、会员入会后,除加入与本职业相关的微信群外,还可加入本会综合群。自觉接受本会督导员与群主的管理,按照本会“八发八不发”的规定张贴或交流信息。
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爱心善行活动,讲奉献、献爱心,互帮互助、抱团取暖,努力争做文明道德模范。
6、情系沧州,回报家乡。按照本会的工作部署与活动安排,尽心竭力为沧州的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7、热爱关心本会,支持本会工作。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定与制度,不做任何损坏本会声誉的事情。
8、加强会员团结,倡行包容和谐,取长补短,互相学习,相携相助,共同进步,争当本会优秀会员。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10、本会对因个人道德、法律、人品等原因以及损坏本会声誉的,连续三次不请假也不参加本会活动的,故意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经秘书处研究通过予以除名。
此《会员守则》自下发之日执行。
京沧情志愿者协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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