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大排档往事01:一次突如其来的邂逅

 

他站起身,递给我一张纸,认真的盯着我看,“你也有心魔,我的朋友。”说罢,转身走了。...



写在前面:这是一篇你们谁也猜不到是什么的文章,卖个关子,全文3300字,配着音乐食用更佳。

2016.11.03

上海,夜色霓虹。

一个无比糟糕的一天之后,我只身从学校中抽离出来,一面低头疾行,一边在内心自我平复,寻找着破败的小馆子、油腻的桌椅、两碟毛豆和二锅头。

抬头看看天,月亮如同一颗发黄的卤蛋漂浮在天空夜色之中,上海的夜晚没有纯净的黑,有的只是黄蒙蒙、红惨惨的一泡污,有人说这是光学污染,大城市病的一种,我说你放屁,这明明是艺术,别的地方的夜色是画,这里的夜色是汤面配卤蛋,人潮如织,沸沸汤汤,多好。



“可惜似乎要下雨了……”

没有任何意外,还是那家馆子,红色的木质桌椅,渗透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油污和烟火,早就带有一种略带通透的质感,擦干净是一种暴殄天物,姑且称之为大排档式的包浆吧,一波又一波的食客反复盘玩,终于打磨出了岁月的成色。

由于太熟悉,老板娘甚至没有起身迎接我,而是在后厨一边腌制泡菜,一边问,“红烧鸡腿还是酱肘子?”

这是我最熟悉的两个菜。我在“酱肘子”即将冲出喉咙的一刹那改变了主意,有个机缘击中了我, 今次或许可以来点不一样的。

“口水鸡,再来两瓶青岛!一碟毛豆。”

如你所料,我的本业是艺术家,擅长打球、吹牛和 dota, 隐居在上海,我清了清喉咙。不是那种办画展、录唱片、写小说的艺术家,我们专干俗事儿,发传单,或者送外卖,洗盘子,不可能赚大钱,艺术家哪有赚大钱的。但我们也不会靠着名气招摇撞骗,许多对文字号称有信仰的人,一旦靠几部作品出了名,剩下的日子就是敲键盘收钱,写得跟屎一样,魂儿早就没了。我们靠劳动所得养活自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抽空写点诗记录这个社会,或者干脆不写,上海不需要诗歌,也不必写,活出诗来即可。

我觉得我过的挺好,虽然我的女朋友前几天就跟我分手了,但是直到今天,她才在社交网络拉黑我,或许可以从侧面证明我为人质朴,厚道老实。而且我收入也不赖,在上海即使发传单送外卖也比老家县城的公务员赚得多,有人说这不公平,我说他们在放屁,明明是努力工作,合法收入,你在县城的办公室里除了喝茶和看报对社会做贡献了吗?我们发传单的既可以创收,也能为企业增加知名度,还可以锻炼身体,标准的负熵行为,劳动光荣,况且,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能力干好我们这一行,你瞧,那个穿着破烂的瘦长小伙子在门口徘徊很久了,想必是买不起一顿饭,你们不要学他。



该死!或许是我偷偷瞄了他几眼的缘故,那个小伙子走了进来,径直在我对面坐下,没有说话,一个眼神递过来,我心领神会,说了句,“请便”,然后默不作声抢先用筷子夹了几块最肥嫩的鸡肉塞进嘴里,然后默默端详着这个小伙子。

原来他远比我想象的更高,足足有两米,破烂倒是确实的,裤子足足磨出了八个洞,身上罩着一件污黑的麂皮套头外套,似乎很怕生人,只有在低头吞咽我的口水鸡时,才露出后面一段脖颈儿,有人说从脖颈可以看出一个女人的岁数,男人其实也差不多。从皮肤的紧致和黝黑程度上看,这个小伙子大概二十七八,不老,但也不算年轻了。

狼吞虎咽之后,他自顾自的倒了一杯啤酒,冲我露出一口白牙,极为勉强的笑了笑。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用付了”,艺术家要有情怀,“给我讲个故事就好。”

他沉默了,我试探性的问,“在等人?”

“算是吧,我和她本来也没有约,只不过是一种习惯性的希望,在离开她之前,我们最后一次,在这里相见。”

“是你主动离开?”我扬起眉毛。

“就知道你会这么问”,他苦笑了一声,“可以这么说吧”,又倒满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

“其实可以说是必然了,我们在一起八年了,但是从根本上来讲,彼此都不合适。”小伙子怂了怂肩,“她看似鲁莽,其实是个很细心的人,袜子、衣柜都整整齐齐,做事虽说冲动,其实方向却很笃定,而且,尽管她不说,我也早就猜到了,她有强迫症。”

“你呢,你也有强迫症?”

“不,我有心魔。”

他又沉默了一霎。抬起眼皮问我,“你有烟吗?”

我不动声色的丢出一包兰州,然后说,“你抽烟?”

他接过,点火,吸了一口,颇为享受的说,“我们这一行确实不太多,不过我是个例外。”

“你有什么心魔?”我不肯放弃。

“不知道,或许是没法达到自己的期望吧,我和她在一起这么久,彼此或许都已经难以满足对方的预期,当那种日复一日的无聊浸润每一个瞬间,你很难不想去换个环境,尤其是另一边又那么的充满诱惑的情况下。”

“你继续。”我又给他续上了一杯。

“我们其实有过顶峰,也一起承担过低谷,可是就在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正常的时候,我动了别的心思。其实原因也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深思熟虑。人类总是习惯性的解读别人的决定,尤其是习惯嵌套各种阴谋论,更可笑的是这样的阴谋往往是他们的主观臆想。没那么复杂的,你们喜欢阴谋论,只是恐惧这样一个事实:没有事情是可以控制的,甚至是做决定的本人无法控制。”

“这个事实让你们恐惧。我也一样,那一天我跟她一起走到这里的时候,我发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我是认真的,但当我回家洗澡的时候,我对着镜子看着自己,发现了自己的心魔,我二十八了,不算老,但也不再年轻了。”

“她没有期待,她是大城市来的,她对于现在的一切很满意,她曾亲口告诉我,她对于现状很满意,而我不一样,我出生在一个遥远的小城,但我期望很高,我曾经自负的以为要成就一些什么,却在八年的厮守中日渐消磨青春,我难以自欺欺人,现状远不能让我满意,甚至它让我发狂。”

“正在这时,另一个她走入了我的生活,每一面都看起来这么的轻松愉快、面带笑容,我觉得我可能更适合她,更重要的是,我感觉和她在一起,我会收获快乐。而跟她在一起的八年,后来已经没有快乐了,即使是争吵,也大多是空虚的疼,不再有活着的温润感。”

“而且我和她真的不一样,她目标坚定,而我首尾两端,她可能从十八岁开始就有着坚定的人生方向,而我,习惯走一步看一步。她的起点很低的,之前没有人认为他会站在这个舞台上,而我甚至比她更惨,我每一次考试都考第二,对的,每一次。”

所以一切其实都是期望不同的原因吧,包括我离开她,包括她不再跟我说话。酒没有了,谢谢你的……”

我急切的打断他,回头喊老板娘再加了几瓶酒,“酒管够,你继续……然后呢?”

“所有人都管我叫懦夫,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来到新的环境是为了做一件大事,如果成了,或许也不会后悔,如果没成,肯定会后悔吧,这样还不如回到原来那个牢笼好一些……”

我凝住了,“原来那个环境已经是……一种牢笼了啊……”

他似乎也有些低沉,“是啊,牢笼没错,我小时候在家附近有一个叫做阿灵顿(作者自注:dc边上一座国家公墓)的公墓,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就会去那里呆一整夜,周围的风冷冷的刮,我感觉我陷入了一种牢笼,我发誓以后会离开这里,我也确实离开了,不过在另一个地方,和她在一起,我又感到了这种感觉,我魔咒缠身,难以摆脱,坐困愁城。

我感觉到他似乎要走了,急切的问,“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我和她……再也没有后来了……”

“你和她还会再见面吗?”

“或许今天……或许永远不会……”

“那你为什么来这里?”

“逃避吧,兄弟,你呢,你为什么来这里?”

“我是为了隐居,没有什么地方比巨型城市更适合隐居了,人海之中,谁还在乎你是谁……”

他咧嘴笑了,“我也一样”。

沉默了一会儿,他抬起左腕看了看表,“我该走了,今晚上还有工作”,然后他盯着我的右手看了看,虽然我极力的忍住不让他发觉我的手在抖……

“似乎,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你不常看球对吧?”

我点了点头,咽了口吐沫。

“既然这样,我给你一封信吧,写了很多我永远说不出去的话,你看完最好烧了,不过不烧也无所谓,即使你说出去也没人信。”

“这顿饭很好吃,叫什么?口水鸡?中国的菜名儿总这么奇怪……”他站起身,递给我一张纸,认真的盯着我看,“你也有心魔,我的朋友。”说罢,转身走了,我才发觉他背后背了一个颇为滑稽的小书包



眼看他走了出去,我急切的奔至门口,大声的问,“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他没有回头。

雨还没有下,我坐在桌子前,并没有打开那封信,不急,人活着不需要太着急,时间有的是。我还在仔细回味和那人的见面,发现了很多耐人寻味的细节,原来才发现他远比我意料中的更高瘦,原来他一直没有说他口中的“她”是男是女,我掏出手机看看,明早,10:30,雷霆对阵勇士。

可是他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你也有心魔,我的朋友”,我也有吗?我竟没有觉察到?“当你凝视着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必凝视着你”吗?

外面飘来了一丝雨气,隔壁麻辣烫放起了歌,好像是一个叫做薛之谦的网红歌手的歌,我静静地坐在夜色中的一间大排档之中,端坐不动,仿佛入定的大侠,江湖夜雨十年灯,荒村老店一杯酒,伴着歌声,想起了很多我以为已经遗忘的往事……

我能送你回家吗,

好像外面要下雨啦。

我能给你个拥抱

像以前一样可以吗?

你退半步的动作认真的吗?

小小的动作伤害却那么大

只能扮演个绅士,

才能和你说说话

我们之间的距离在眉间皱了下

迅速还原成路人的样子啊

越有礼貌我越害怕,

绅士能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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