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告傍上桂林交通指路牌

 

近日,桂林市民唐女士反映,称桂林市一些主干道的指路牌背面打出各种商业广告,会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增加事故隐患。...



近日,桂林市民唐女士反映,称桂林市一些主干道的指路牌背面打出各种商业广告,会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增加事故隐患。11月6日,南国早报记者在桂林市中山路、上海路等多处路段都看到指路牌的背面有多个楼盘房产和油茶店的广告。

11月7日,负责指路牌广告发布的桂林博洋广告公司声称,公司与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签订了承租协议,可在桂林市区各路段约600块指路牌的背面发布广告。

对此,桂林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指路牌属于交通标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桂林市区的指路牌广告未经审批。曾多次建议交警部门拆除,一直无果。

交通指示牌一面指路 一面打商业广告

11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桂林市上海路民航大厦路段,看到一块指路牌正前向指上海南路,左边安新南路,右边民主路,指路牌背面为红底商业广告,内容是某商贸城招商成功和开业,卖品牌服装、皮衣皮草等,还留有电话号码。

随后,记者在上海路雉山桥、穿山桥、漓江路、中山路等路段,看到多块指路牌背面都是该商贸城的广告。

记者来到穿山东路看到一块指路牌,正面被路边绿树挡住了一部分,背面是一个楼盘的房产广告,靠广告这面的绿树有被修剪过,可清晰看到广告牌的内容。在穿山小街,一块指路牌背面是一个家油茶店广告。



在崇信路上,也看到多块指路牌背面打着房产广告。在中山南路美食城路口,一块交警提醒321国道八中路口施工交通拥堵的牌子背面,也打着某家居商场招商的广告。部分指路牌背面打着公益广告,底部留着博洋广告的招商电话。这些指路牌都由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制。
采访中,市民唐女士说,近日,她开车在上海路堵车时,看到这条路的指路牌背面大都有某商贸城的广告。她认为交通标志就要规范,不能商业化,如果打上五花八门的商业广告,如果驾驶员抬头看广告记电话号码的话,必然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增加事故隐患,不安全。她还质疑同意在指路牌做广告的部门违法违规和部门借机牟利。

广告公司称道路指示牌与交警部门合作

记者发现,桂林市区各指路牌广告大都是房地产广告。11月6日,桂林市一房地产营销总监向记者介绍,2013年,桂林市大力整治了户外广告,一些高炮等户外广告牌被拆除。

随后,一家博洋广告公司的业务员向他们推销指路牌广告,当时因其它广告牌被拆,公司也需要做宣传就交钱做了广告,价格还比较贵。近期,公司也做了几块指路牌广告,花了两三万元吧。

11月7日上午,记者打电话找到桂林博洋广告公司办公室,看到公司墙上挂着主要路段指路牌点位图,涵盖了桂林市区各主要道路。该公司营销负责人李某介绍,公司与桂林市交警部门合作签订了协议,拿下了桂林市街道指路牌的广告发布权。

目前公司共有600块指路牌可发布广告,但位置好可利用的有400多块。记者在该公司的《桂林交通指示牌广告》手册上看到,该公司对桂林市区各路段指路牌分为特级、A级、B级、C级和D级等5个等,特级为繁华路段,广告发布费用每块指路牌广告为1.6万元一个月,A级至D级的牌子1个月费用在1.2万至1万元左右。

记者问公司如何与交警部门合作,一年交多少租金?李某表示这是商业机密,声称公司交了钱给财政部门。

对此,桂林博洋广告公司负责人贺某称,与交警部门的具体协议他不怎么记得了,公司每年会根据交警部门的要求,购买一批交通设施安装。

相关部门称此举未获审批

11月7日上午,桂林市城管委市容秩序景观科负责人介绍,2013年,原桂林市市容局已发现桂林市部分路段出现指路牌广告一事,根据《桂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但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桂林博洋广告公司未向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可以说桂林市区的指路牌广告未经审批。为此,他们还多次建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不要搞指路牌广告,一直都是口头通知,没有下文字通知要求整改。主要考虑到交警部门是执法部门,不好强拆,把关系搞僵。

据了解,《广告法》第42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和《桂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7条都有相关规定,交通指示牌上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或被擅自占用。

11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桂林市财政局了解到,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每年会拨一笔“城市维护建设费”给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用于交通设施安装和维护费,其中就包括指路牌的安装和维护。采访中,经济建设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指路牌由财政拨款建设,如果产生广告收益也应该上缴财政。

随后,记者来到桂林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查询,该局征管一科负责人查后回复,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没有上缴指路牌广告费的款项,并打电话问了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财务科负责人,得到答复是交警部门没有收广告公司的广告费。

交警部门称系“以商养路”

对此,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大队大队长卿晨介绍,桂林市财政局是有一笔“城市维护建设费”拨给交警支队用于交通设施安装和维护。在2011年以前,每年拨180万元,根本不够用。

之后,他们打报告请示,2012年才增加到每年300万元,交通设施需要维护,还不断增加新的道路,这笔款还是无法满足。在去外地交流学习时,他们发现外地市区有指路牌背面打广告,便想学习借鉴。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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