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率先下调三种治疗乙肝和肺癌的谈判药品价格,并纳入城镇医保报销范畴

 

说起“谈判药品”大家也许有点摸不着头脑,通俗点说,就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出面发起谈判,就某些重点药品的价格与药企...







说起“谈判药品”大家也许有点摸不着头脑,通俗点说,就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出面发起谈判,就某些重点药品的价格与药企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博弈,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既让患者吃到更便宜的药,又让药企通过让渡部分利润换取更大市场份额,是一种真正的双赢模式。

今年五月,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
这次降价治疗乙肝的替诺福韦酯从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元大幅降至约490元,治疗肺癌的另外两种谈判药品——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商品名分别为“凯美纳”和“易瑞沙”。“凯美纳”月均药品费用约12000元,降至5500元。“易瑞沙”从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0元,降至7000元。降价幅度分别为54%、55%。

那么新价格发布五个多月后,各地落实进展如何呢?说的这,咱新疆可是走在了全国前列哦!
根据国家卫计委官网统计的进展情况,截至10月:

1、全国范围内只有新疆、浙江及福建3省份同时将治疗乙肝的替诺福韦酯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其余省份仅纳入新农合或大病保险报销范畴。

2、治疗肺癌的两种药品中,共有19个省份将埃克替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仅新疆、浙江、福建内蒙古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仍有12省份未执行谈判价。23省份将吉非替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内蒙古、黑龙江等8省份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此次降价的三种药品现已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这意味着患者每月的药费可节省一半以上,对全疆各地的很多困难家庭来说,这绝非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的“救命谈判”。
(申明:
综合都市消费晨报报道,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姚冶      审稿:肖亚丽     审核:雷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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