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以及周边最新限行措施,永清、固安等.....

 

廊坊市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调度令要求,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城...





廊坊市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调度令要求,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在11月18日至19日(7-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控措施,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照双数管理。



限行区域为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公交车、城市运输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1月19日20时结束单双号限行措施,20日开始依旧按照之前通知与北京同步限行尾号,如有最新限行消息,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过“廊坊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您持续关注!
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自11月16日20时起至11月20日12时止,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修编版)的要求,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永清县限行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2016年11月16日20时至11月20日12时,永清县主城区道路依次为益昌路、武隆路、文苑路、会昌街、金雀街、府东街、裕华街、裕丰街(含)以内,早7时至晚8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双数管理,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县城区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霸州市限行公告

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2016年11月18日7时至2016年11月19日20时,市城区112市区段、东环路、北环路、大广引线和西环路合围区域以内道路实施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

2016年11月18日7时至2016年11月19日20时,每天7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

112市区段、东环路、北环路、大广引线和西环路合围区域。

三、限行措施: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按0管理(包括临时牌照)。

固安县限行公告按照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提升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时间自11月16日20时至11月20日12时止,为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减排措施,11月18日至19日(每日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管控。

除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外,县城建成区在11月18日至19日(每日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照双号管理)管控;同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无标车、黄标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所有渣土运输车禁止运输。

文安县限行公告



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精神,经县政府批准,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县城区老防洪堤(含)以内道路实施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每天7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县城区老防洪堤(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管理(包括临时车牌)。

大城县限行公告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调度令要求,11月16日下午5点收到廊坊市应急办通知,16日20时至2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大城县城区在11月18、19日(7时--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理措施,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双号管理。

限行区域:

除津保路城区段和廊泊路城区段之外的所有城区内通行道路,包括南环北环,外地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也拍!亲们注意!



香河限行公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2016年11月18日、19日(每日7时至20时),我县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理措施,机动车车牌尾号为0的按双号管理。

限行区域:通唐线(不含)以东、潮白河右堤顶路(郭辛庄--许台段)(不含)以南、潮白河右堤顶路(许台--潮白新桥段)(不含)以西、家具大道(绣水街)(不含)以北。


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城区内通行。请广大司机朋友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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