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的中小学教师注意啦!这项政策与你们关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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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省人社厅召开全省深化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据悉,从今年开始,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将具有副高和正高职称的评聘资格。

近几年来,云南省通过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不断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下一步,云南省深化职称改革将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着力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分类制定评价标准,进一步突出业绩贡献的导向要求;二是按照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要求,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增强基层和单位的选人用人自主权;三是推进中小学、职业院校、基层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职称改革工作。

改革内容: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合并为一个职称系列,即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职称档次依次设置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正高级教师(正高)5个级别;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按照突出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的导向要求,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三是创新评价机制,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业内评价机制。



改革总体安排:今年年底前完成首次评聘,初步实现制度入轨;明年进入常态化评聘。今年的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底前),完成新旧职称资格的过渡;第二阶段(8月底前),完成三级、二级、一级教师的评审和高级教师的申报工作;第三阶段(10月底前),完成副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来源:掌上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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