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没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结果被扣1个月工资?
劳动者离职没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结果被扣除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合理吗?▽静静工会君,A公司的工作太辛苦了,正...
劳动者离职没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结果被扣除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合理吗?
结果被扣除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合理吗?
▽
静静
工会君,A公司的工作太辛苦了,正好B公司在招聘,我就直接跳槽到了B公司。结果A公司的老板说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要扣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静静,辞职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这是不“辞”而别!
工会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公司领导付总
静静没跟公司提前说就直接离职,导致她的工作岗位到现在都没人接替,让公司遭受损失!我让她赔偿1个月工资,难道不是应该的嘛!
静静
是这么回事吗?可是《劳动合同法》也没规定应该扣除我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该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到,静静擅自离职,未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又与B公司签订了合同,符合该法条中的第四种情形,因此A公司是有权解除与静静的劳动合同。
工会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二条是关于服务期的相关规定,二十三条是关于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但静静的情况并没有涉及该两种情形,所以用人单位是无权让她承担违约金的!
工会君
A公司领导付总
这……好吧,我不应该扣除静静1个月的工资。
静静
好吧,我直接跳槽也是不对的…… 以后如果还要辞职,我一定会按《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递交辞呈,跟公司“好聚好散”!
没错,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是好好沟通达成共识~
工会君
内容来源: 深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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