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化土为沙,风乘细竹,祭酒扫茶。

 

圣经中曰: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ashes to ashes,and dust to dust;in the sure and certa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unto eternal life……

——《Bible》你是什么就终究是什么,生老病死,从哪里来就会回到哪里去。

——《圣经》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存在,直至你归于尘土,因你从尘土而出,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我并不是什么虔诚的基督徒,也谈不上拥有高深的信仰,我不过是仅仅活着就觉得万分困难,哪里还有什么闲暇去理会高尚情操,恩,我是凡人,这偌大世界里存在的一小片尘埃,我所能做到的大概就是奋发而努力的活着。


但这些都跟我喜欢圣经没有多大的关系,虽说我到现在也没能梳理清晰西方文化的脉络,那些高尚的天神与其子孙后代绵延开去的感情纠葛,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这本书,那些活了很久的句子,一点一点的在眼前铺展开来的时候,总觉得生命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它并不赋予某个人充足的时间,也不会轻易的将它夺走。

它好像是随着时间默默凝视,却从不会在谁的耳边轻轻低语。它好像与我十分亲近,却又总是显得分外疏离。
 起 初 神 创 造 天 地 

 地 是 空 虚 混 沌 , 渊 面 黑 暗 

 神 的 灵 运 行 在 水 面 上 

 神 说 , 要 有 光 , 就 有 了 光 。

 神 看 光 是 好 的 , 

就 把 光 暗 分 开 了 。 

 神 称 光 为 昼 , 称 暗 为 夜 。
神 说 , 要 有 光 , 就 有 了 光 。


起初吸引我看圣经的大约就是这句话,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我不清楚人们形容一个人的时候为什么会用得上惊艳这种夸张的台词,然后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就明白了。

乍见之喜,惊艳绝绝。
我就是那么纯粹的喜欢这句话
 
正如很多事情都是纯粹的,喜欢或者讨厌,富有或者贫穷,骄傲又或者卑微……



活着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它会随着时间慢慢离去,有的人拥有,有的人失去,巨大的世界好像一个天平,尽管偶尔摇摆,却会在最终归为平静。



我想轻轻的摘下一束花,而或温暖的拥抱一个人,我想冲着阳光微微的眨眼睛,也想在落雨的清晨细闻青草的味道,那些洒落在泥土里的雨滴,想必也早已厌倦了天空的孤高,光从一片乌云的缝隙里漏下来,于是我就这样见到了你。

我要向着你

像暴雨冲撞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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