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敢乱用远光灯吗?

 

相信大家在驾车时都遇到过乱开远光灯的行为,常常觉得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近日,深圳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深...



相信大家在驾车时都遇到过乱开远光灯的行为,常常觉得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近日,深圳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深圳交警发出微博:

  整治乱开远光灯,查到就坐这把“绿椅子”好好体验一分钟。

网友对这种行为拍手称快,连@公安部打黑除四害也忍不住出来点了个赞。
虽然大快人心,不过也出现了质疑的声音,有人认为这种对视强光的方式有害健康,处罚不能“以暴制暴”。
类似的“体验式执法”近年来已不鲜见,一些地方还推出了诸如“罚站岗”、“罚走盲道”、“罚铲牛皮癣”等新花样,小明觉得花样繁多的“体验式执法”虽然很具有教育意义,但还是需要依法依规进行,不能以伤害违章者身体健康为代价。

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都非常特别。在美国,某些情况下违法者会被罚去医院义务当护工,照顾那些因交通事故而住院的伤员——让他们体会交通肇事给无辜的人带来的痛苦。
印尼对付违章者还有一个大招,就是当场剃光头,实在是消灭马路女杀手的必备良方。
在新加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交通肇事罪可能也会被判鞭刑。
哥伦比亚司机违章后会被请去免费看电影,当然不是让人血脉喷张的速度与基情,而是血肉横飞的重口味事故录像……
虽然小明没有考证过以上各国是否确实如此处罚违反交通法规的当事人,但无所不能的中国老司机早就想出了“以毒攻毒”的新招式来应对远光灯——恐怖车贴。
不过,与滥用远光灯一样,在车身张贴恐怖车贴也是违规行为,对付远光灯除了交警蜀黍更加严格执法以外,老司机们的自律才是正道。
滥用远光灯,交通肇事也须担责
近期,某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撞成重伤,经查看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发现案发时肇事车辆对面驶来一部开着远光灯的车辆。

肇事车主称“当时路很窄,对面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光非常刺眼,我根本没看见在我车前还有一名行人。”

因为有行车记录仪帮忙,交警很快找到了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在视频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自己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由于证据确凿,他不仅受到了交通违法处罚,还承担了该起交通事故40%的次要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文丨楠
编辑丨珵
图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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