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月开始 秦皇岛要实行医保新政啦!赶紧看!

 

秦皇岛医保新政下月要实行了??...



今天,有个大消息要告诉你。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秦皇岛市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基金统收统支,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参保人员


1.具有秦皇岛市城乡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已取得居住证非秦皇岛市户籍的居民;常年在秦皇岛市城乡就学的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入托的学龄前儿童;

3.驻秦皇岛市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统称大学生)。同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
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参保居民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进行参保登记,每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含大学生)于每年9月至10月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复转军人在复转后90日内办理参保。

按照新政策,秦皇岛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缴费时间为今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
代办机构
户籍所在地、居住证人员所在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办理相关业务。
医保都能用来干啥
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行市级统筹后,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包干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住院费用、购买大病保险费用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参保居民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学生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各项基金支出合并计算,每人每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注意事项请看这儿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在报销项目、比例、医保用药目录上都有差别。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保障待遇实行“就高不就低”,会增加定点医药机构,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也将更加宽泛。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将更加方便。

但是,按照规定,市医保中心不再具体经办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届时可以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人员所在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办理相关业务,目前各银行医保缴费业务也全部暂停。因此原计划9月份启动的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暂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那么,对于医保新政,你怎么看?

注:文字信息与视频来源于长城网,秦皇岛市广播电台,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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