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这些老年人,以后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导读12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财政厅、老龄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制度...











导读

12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财政厅、老龄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针对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作出安排。《通知》规定,共有5类人可纳入困难老年人补贴范围,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哪些人可以领取补贴?


《通知》规定,共有5类人可纳入困难老年人补贴范围,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补贴对象的确定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养老机构审核、老年人能力评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补助费用谁承担?
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州)、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省财政在综合参考各地补贴对象人数、实际发放人数和标准、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努力程度、绩效评价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支持,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

“先服务后补贴”
据悉,困难老年人的补贴内容分为两个方面,对于居家的困难老年人,主要用于但不限于购买康复护理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康复保健等社区服务,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困难老年人主要用于购买康复护理等服务。补贴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在每个月或每季度服务终了后据实结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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