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一男子上坟烧纸居然被判刑!

 

重要通知

“固原广电” 正式更名为 “固原电视台”

2016年12月15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判作出判...





重要通知

固原广电” 正式更名为 “固原电视台



2016年12月15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判作出判决:被告人樊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二年。赔付人民币1.5万元,上缴国库,用于林业部门恢复毁坏的林木。


原来,今年2016年4月1日13时许,樊某某到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毛套村酸梨沟山上上坟烧纸时,不慎将周围的灌木引燃造成火灾。经勘查,过火面积17.6公顷,属灌木林地,受损林木共计11.0417万株。



法院认为,被告人樊某某在林区野外用火时,疏忽大意,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樊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部分赔付了因其犯罪行为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祭祀是广大人民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一种方式,但祭祀过程中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为了秉承传统,告别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小编提醒大家:

要文明祭祀。提倡网络祭奠、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撰写感言体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健康、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

要安全祭祀。祭扫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到指定场所祭奠,低碳祭扫。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原州区防火值班电话:0954-2856119。
你的见证  我们的记录  一起分享
请和我们联系:18195444912      gytvjcgy@163.com

编辑 李飞龙    责编  李玲    审核 王文阁



    关注 固原广电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

原州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