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三个政策文件正式发布!

 

28日下午,青岛市正式发布网约车细则!...







12月28日,青岛市正式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市民意见集中的几个方面


10月16日,青岛发布了网约车改革征求意见稿,经梳理,市民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 ↓



★网约车车辆标准及资质管理问题;★网约车驾驶员及资质管理问题;
★运价管理问题;★行业安全保障、服务质量及市场环境问题;
★私人小客车合乘问题等。

其中,主要的关注点是网约车车辆标准和巡游车运价问题。

网约车车辆具体要求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改革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内容包括:



1
删除“行驶里程未满5万千米”
在保证车辆良好安全性能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符合条件的车辆转为网约车服务,对车辆行驶里程不作要求,删除“行驶里程未满5万千米”;



2
删除轴距、扭矩、行李箱容积要求
鉴于征求意见稿中车辆技术标准较为复杂全面,就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删除轴距、扭矩、行李箱容积要求;



3
其他相关要求
充分考虑前期网约车在我市运行情况,为了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目前正在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车辆办理许可审批的相关要求。

网约车车辆和从业人员手续如何办理?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网约车的车辆要转变使用性质、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要通过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相关许可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后续将在相关政务网站公布,请大家予以关注。

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型业态,国家《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我市在确定网约车价格管理方式的选择上,前期进行了紧锣密鼓的调研,同时我市密切关注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的动态,最终按照国家规定并参照国内主要城市的做法,确定我市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下一步,将及时跟踪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全国各地的政策落地情况,我市也会及时研究、跟进。

出租车计费结构要调整


为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参与市内拥堵地段、高峰时段的运营,同时弥补交通拥堵带来的营收损失。同时为配合我市出租汽车改革政策文件的出台,日前,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保持现行基本运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我市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低速等候计费结构作出调整:

收费模式由现行的“低速等候累计满5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以后每满3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
调整为 ↓ ↓ ↓
“累计满3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以后每满2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不满2分钟不收费” 。




对象:本次计价器调整本着“自愿”原则,凡不愿参与计价器调整的巡游出租汽车仍按原规定执行。

适用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内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低速等候计费结构。

执行时间:该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本次调整只是临时性政策,待下一步调整巡游出租汽车基本运价时再统筹考虑。

记者:周建亮

来源:青岛观新闻客户端点击阅读原文,

推荐你身边的“青岛教育榜样”↓↓


    关注 青岛日报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