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条例》或将出台,这让所有家长的朋友圈都刷了屏!
一夜之间,家长们的朋友圈炸了锅!小编从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了解到,1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
小编从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了解到,1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已无法和网络“绝缘”,国家拟立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应时而生。
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亿,其中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约占全体网民的23%,达1.6亿。90.1%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网民主力军,随之而来的“网瘾少年”、“小学生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看色情直播打赏”等问题频发。针对这些现象,该条例(送审稿)具体给出了哪些实用有效的规定?
现象一
条例规定:
第八条:具有以下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情形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展示之前,以显著方式提示:(一)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杀、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发布、传播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未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的,由网信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更新信息;情节严重的,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现象二
条例规定:
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网络空间中与其有关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删除、屏蔽。
现象三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网络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
智能终端设备制造商、进口商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且未在出厂时或销售前为预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提供便利并以显著方式告知的,由国务院工信、工商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现象四
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并妥善保存用户注册信息。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自2008年起,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等组织便不断呼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立法的高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的合法权益。
如今,经过八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即将出台。
网络时代的青少年们必须要有属于他们的健康、绿色网络成长环境。
编辑:暖暖
责任编辑: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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