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通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这10项目存问题!

 

12月6日至20日,由厅领导带队组成六个督导组,主要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和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12月6日至20日,由厅领导带队组成六个督导组,主要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和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50个,地铁工程项目4个。以下10项目存在问题。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存在问题
1
西安振业世博大道项目一标段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基坑边堆放材料未保持安全距离,临边防护缺失;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

2.  7#楼悬挑架局部存在连墙件数量不足、立杆基础未落在悬挑钢梁上等问题。

3.12#楼电动吊篮篮体外侧违规搭设外挂运料平台,部分悬挂机构无前支腿,直接支承于女儿墙上。

4.12#楼室外、室内楼梯口无临边防护栏。

5.钢筋加工棚处保护零线未采用黄绿双色线,未作重复接地;电缆未埋地或架空,直接与外架相连。
2
杨凌示范区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

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武功建筑工程总公司

陕西中业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外落地架架体连墙拉结不牢固,剪刀撑搭设与施工不同步,操作层未满铺脚手板,两端未固定。

2.模板支撑底部没有纵横向扫地杆,模板架体多处与外脚手架连接,模板底部立杆顶端缺少水平拉杆。

3.进入楼层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楼层临边、楼梯侧边防护措施不到位;卸料平台安全防护不到位,没有设置安全限载标志标牌。

4.总配电室内配电柜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楼层缺少开关箱;临时用电乱拉乱接,电源线拖地,存在一箱多用。

5.物料提升机吊盘有裂纹,进出料口无安全防护措施。
3
扶风县盛世名门.尚府6#住宅楼项目
宝鸡市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普惠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悬挑架悬挑高度超过四层(现场实际五层);连墙杆设置不规范,第一道纵向水平杆处缺少一道连墙拉结;悬挑架底部平面防护不到位。

2.模板支撑架体底部纵横向扫地杆未连续设置;立杆底部缺少垫板,顶端缺少一道水平杆。

3.操作层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下部没有水平防护措施。

4.总漏电保护器的漏电电流和动作时间乘积大于30mA.s;钢筋棚内二级配电箱没有做重复接地;开关箱存在一箱多用。
4
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前进村避灾扶贫搬迁三里垭安置区9#、10#楼
吉河镇人民政府
安康市恒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现场整体区域划分及安全隔离不明确,建筑物四周未进行封闭和隔离,材料堆放比较乱,楼层内住人。

2.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基础处理不平整,局部垫板强度不足,有下沉现象;扫地杆搭设错误,连墙件设置不足,拉结不规范,未搭设剪刀撑;架体随意断开,无加强措施;脚手板铺设不规范,未设立踢脚板;安全网质量差。

3.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无扫地杆;调节丝杆(托撑)顶部部分超长、部分安装在底部;梁底无支撑立杆,楼梯口部位立杆断开,形成搭接现象。

4.总配电室门未上锁,开关不灵活,配电室内无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部分用电设备无开关箱,部分箱内漏电保护器失灵。

5.专项方案编制不认真,不能指导施工,编制依据采用旧规范标准,无法指导施工。
5
咸阳市良宇畅和园1#商住楼楼


陕西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金城盛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陕西金航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现场整体区域划分及安全隔离不明确;施工区域未进行封闭和隔离,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材料堆放比较乱。

2.悬挑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架体随意变径、断开,无加强措施;扫地杆搭设错误,连墙件设置不足且拉结不规范,未搭设剪刀撑;脚手板铺设不规范,未设立踢脚板;安全网质量差。

3.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无扫地杆,与外架连接,调节丝杆(托撑)顶部部分超长、部分上下同时安装;梁底无支撑立杆,楼梯口部位立杆断开,形成搭接现象且钢管方木混用。

4.总配电室门内开,总配电柜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内无用电平面图和应急照明,部分开关箱不符合要求。

5.主体施工到11层未安装施工电梯;塔吊附墙存在安全隐患。

6.专项方案编制不认真,采用旧规范标准,无法指导施工。
6
洋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洋县人民法院
汉中瑞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东坤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建设单位未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足额支付;未建立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安全防护用具、机具未进场验收。

2.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配备及履行责任不到位,安全员证件未提供。

3.应急预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缺失;组织设计、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经过公司审批,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批。

4.缺少对参建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重大危险源未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针对性不强。

5.现场分区不明显,道路、冲洗设备、防尘措施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有缺失。

6.落地架局部未设置立杆垫板、架体拉结不到位,局部架板未满铺,水平兜缺失,架体杂物清理不及时,剪刀撑设置不规范。

7.模板扫地杆设置大于20厘米,个别处与外架拉结,立杆顶撑丝杠大于20厘米,顶板下立杆自由高度大于50厘米未设置纵横水平杆件加固。

8.  施工现场塔吊未采取专线专箱,竖向电缆未采取绝缘固定,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运行许可证、岗位证未公示。

9.  楼层个别临边洞口防护设置不及时,封闭不牢固,落地式卸料平台与外架拉结。
7
汉中市兴元新区西翼安置区地块二项目
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城建第四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信远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企业、监理审批,专项方案编审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及时,档案缺失;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记录不完整;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清单。

2.施工现场分区隔离措施不到位、安全通道设置不及时;警示标志较少,生产、生活、办公区域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

3.个别电箱“一箱多用”,塔吊电箱未独立设置。

4.落地架局部拉结不到位,架板未满铺,局部水平兜网设置缺失;落地卸料平台无限载标志且与外架拉结;挑梁未做到三面楔固。

5.14层模板大面积扫地杆拆除且未见拆模砼报告,模板架立杆顶端下大于50厘米高自由端未设置纵横水平杆。

6.起重设备未设置岗位职责牌、操作规程牌、运行许可证、操作证件未公示;中小型机械设备未及时验收。

7.14层临边洞口防护栏杆设置不到位。
8
铜川市耀州区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12#、13#楼
铜川市耀州区城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陕西世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鼎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缺失,五大专项方案未见审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缺失;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清单;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

2.总配电室未设置漏电保护器,个别电箱“一箱多用”。

3.落地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点不足,主节点处小横杆缺失,局部水平兜网设置缺失;卸料平台悬挑支撑未经专项设计,结构极不稳定。

4.13号楼爬架安装平台悬挑支撑在落地架上未经专项设计,结构极不稳定。

5.现场消防水源、器材设置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9
韩城市龙钢禹锦园小区4号楼
龙钢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把地基处理违规分包、未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做沉降观测记录。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徐孝武(二级建造师)超资格承担该工程项目经理。

3.主体施工至11层未对地基与基础分部进行报验,后浇带留置和部分钢筋绑扎不符合规范要求;模板支撑体系和爬架存在安全隐患。

4.工程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缺项较多,且真实性差。

5.现场冬季施工方案落实不认真。

6.监理单位工作不认真,形同虚设。
10
渭南市朝阳大街拆迁安置小区11号楼
渭南市老城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煤化建设集团渭南公司
渭南瑞华建筑技术报务有限责任公司
1.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未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施工现场未留置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未建标准养护室,未见沉降观测记录。

4.6.3米的深基坑未做专家论证,未做任何支护且周边堆放了大量土方。

5.冬季施工方案落实不到位。

6.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建质发〔2017〕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函〔2016〕101号)精神,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全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教训,省厅在11月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基础上,12月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6〕345号),要求立即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再次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县重点检查、省厅督导检查的步骤,自下而上分层次开展。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由杨冠军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12月6日至20日,由厅领导带队组成六个督导组,主要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和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50个,建筑面积238.76万平米,抽查地铁工程项目4个,下发执法建议书6份。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切实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大检查活动,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督促项目各方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能够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组织项目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治理,对自查自纠和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够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有效保证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一是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面对近期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形势,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进行了督促检查,大多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通过这次督导检查,发现还是有少数施工、监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不经常,对项目负责人监督不到位,项目经理、总监履行职责不严格,存在脱岗、不在位的现象,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到位,少数监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履行职责不严格,导致一些问题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治。
2
二是部分项目执行法规标准不够严格。


建设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给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象,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够严格,对项目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纠治不到位。施工单位存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严格的现象,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安全管理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真实性不强,不能如实反映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方案落实不严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施工人员不能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特种设备检测备案手续不齐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监理单位存在总监履职不到位,监督不严格,对施工现场违规问题纠治不力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向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被抽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地要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要求,彻底进行整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1
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深刻汲取近期几起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传递工作压力,积极推动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
二是要全面整改问题隐患。


对省厅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跟踪问效,督促项目各方彻底整改到位。要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查找和梳理出的问题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任务、措施和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特别是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
三是要落实冬季防范措施。


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完善细化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补充防火器材设施,完善相关防护措施,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遵规守纪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人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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