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不合格肉类、水产品,市区3家商户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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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记者从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获悉,1月9日,因销售不合格肉类、水产品,市区4家商户受重罚,其中1家被罚5万元,另外3家因违法经营涉嫌犯罪,被新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河南部分肉类水产检验不合格,

平顶山多家市场上榜





4家商户受重罚

2016年10月20日,新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这6批次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及时向4家经营业主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4家经营业主都未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审核申请。

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先后对体南农贸市场和天成果品市场开办者、市场管理者以及4家不合格经营商户进行了责任约谈。

随后,新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4家商户进行立案调查,决定给予好运来海鲜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李建成牛羊肉店、新爱批发牛羊肉商行、冠峰鱼行3家商户涉及的5批次不合格肉类、水产品因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醒

春节将至,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举报。

记者吴玉山

来源: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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