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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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为了一己之私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两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那么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如何处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

  3、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关于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3)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分割债务的时候,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是有可能伪造债务来损害对方利益的。而此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分割债务的时候小心谨慎、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这样的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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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婚姻家事律师杨厚宏

杨厚宏律师武汉大学毕业,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1996年起从事诉讼工作,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执业于湖北省天门市。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公司法务、商标广告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有涉足。执业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遂人之愿,获得一致好评。其人生的格言是“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其对事业的追求是“没有不会做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事”,要求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精品”。其撰写的多篇论文被编入《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论文集》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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