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打新全攻略

 

网下打新按目前的新股发行节奏回报丰厚,且在新股无破发之前基本零风险,这是其他任何理财都无法超越的,究竟它有怎样的魅力,这里做一个详细介绍。...




新股上市后动辄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涨停,让打新成为全体股民狂欢的“免费抽奖”。只是网上打新中签率不断触及新低,让股民大呼失望。

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市值配售之下,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免费抽奖机会,那就是网下配售。即便网下配售率最低只有万分之0.55,那也还是100%中奖。但受制于1000万市值门槛,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网下配售注定只是小众游戏。当然,目前各大券商都在力推针对网下配售的融资融券服务,变相降低了个人投资者网下配售的门槛。

网下打新按目前的新股发行节奏及历史收益测算年预期收益回报丰厚,且在新股无破发之前基本零风险,这是其他任何理财都无法超越的,究竟它有怎样的魅力,这里做一个详细介绍。

网下打新为什么会收益如此之高,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高获配概率,(类似于网上新股申购的中签) 有效询价百分百配股 。

第二,高获配股数,获配率一般为网下发行总量的万分之一,例如发行总量5000万股,网下发行3000万股,那么获配股数为3000股。这是网上打新无法超越的。

各类参与者分类:

A类投资者:公募基金、社保基金

B类投资者:企业年金、保险

C类投资者:个人、私募、其他

获配比例:A>B>C 获配数量=申报数量x获配比例

目前获配比例为万分之1左右,随着网下打新人数越来越多,必然会导致获配比例减少,引起获配数量减少,也就造成收益率下降,所以越早申请获益越大。

网下申购新股条件

机构投资者

(一)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2年(含)以上,开展A股投资业务时间达到2年(含)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

(三)符合协会对网下询价对象的市值要求;

(四)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个人投资者

(一)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具备五年(含)以上的A股投资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

(三)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

(四)符合协会对网下询价对象的市值要求;

(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必须在我公司开设资金账户,总资产至少1000万以上(包含现金股票,以及理财) 。

问题一 市值计算 ?

答: 与网上申购市值计算方式相同,按对应市场分开计算,询价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1000万市值可以申购对应市场发行的新股。多账户合并计算市值,融资融券账户市值也包含在内。

开通打新权限流程

投资者向营业部提交申请资料/营业部向投行提交资料/投行提交证券业协会备案/投行向证交所申请CA证书/开通成功。其中上交所CA证书费用800元,深交所免费。

网下申购流程

T-5日,刊登招股说明书

T-4日中午12点前,向主承销提出申请。

T-3日,网上路演,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询价。

T-1日,刊登发行公告,确定发行价格,并确定入围结果。

T日,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申购新股。

T+2日,公布配售结果并缴款。

注:申购资格要求T-5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1000万非限售A股的市值,部分公司会设更高的要求,具体参考招股意向书

询价要素:

申报价格,根据自己的知识判断,自主填报。要求报价必须准确,否则将成为无效申报被剔除,同时也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申报数量,最高为网下发行总量,不低于最低申报数量,按规定递增,申报数量必须为10万股整数倍。具体参考招股意向书。不符合规定为无效申报。

注:每个投资者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为最终申报。申报时间越早,申报数量越大,获配概率越大。

问题二, 在我部开通了权限,是否可以申购其他券商承销的新股?

答:可以,每次申购都需要提前向主承销商提出申请,申请方式一般为发邮件,具体会在公告中说明。由于申购系统为交易所申购电子平台,与券商无关,主承销不能以未在该处开户而拒绝。

问题三, 申报数量与市值的关系?

答:单市场市值1000万以上,可以参与网下询价,网下申报量与持有市值无必然联系,市值1000万只关系到是否有权限参与网下询价。

回拨机制

当网上申购达到一定量时,将部分新股从网下向网上发售。即减少网下发行量,增加网上发行量,一般规定: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公发行数量的20%;超过100倍且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发行数量的40%;超过150倍的,网下发行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总数量/网上发行总量)

申购安排与缴款

网下申购新股时间与网上申购相同,申购价格也相同,为询价期间产生的价格,按照询价时的股数申购。

T+2日公布中签,四点前交款,与网上申购流程相同。

通过转账方式缴款,对方账户会在公告中公布。

问题四 , 网下打新是否有三个月锁定期?

答:没有,之前有三个月锁定期安排,目前该规定已经取消。

问题五 , 对于平时持仓不足1000万的投资者,如何保证A股的资金安全?

答:可通过期现保值、期权保值。期权保值方式:按50ETF个股持仓比例,买入1000万市值股票,同时买入对应数量的认沽期权,到期日前用股票赎回50ETF份额,然后对认沽期权行权,按照特定价格卖出50ETF。从而达到保值目的。

注意

值得留意的是,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网下询价时存在不当行为时,将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主要包括:网上网下同时申购、使用他人账户报价、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以及被认定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网下配售十问十答:

1、个人申请网下配售资格是否有资产门槛?

答:有。至少需要1000万元流通股市值,且沪深两市分开计算,如要参与沪深两市网下申购,则需2000万元流通市值。

2、流通股市值仅500万元,能否参加网下配售?融资账户市值是否计算在内?

答:融资账户市值也计算在内。市值不足、又希望申请网下配售资格的投资者,可以考虑以融资账户买入股票,放大流通股市值规模,例如,将500万元现金作为担保品,先融资买入某股票500万元,再用普通账户买入同市场股票500万元,可达到新股网下询价要求。不过,该策略在增加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持股风险,建议谨慎使用。

3、限售股市值、港股市值和新三板市值能否算入申请网下配售的市值?

答:不能,必须是A股流通股市值。

4、我是2015年入市的新股民,能否参与网下配售?

答:不能。根据监管规则,申请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必须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具备5年(含)以上的A股投资经验。不过,只要首笔交易开始计算满5年经验即可,中间无交易也无妨,投资者可以在在中登公司网站查询

5、网下配售真能100%中签?

答:严格来说,100%中签是指网下询价中的有效报价部分确保按网下中签率获配,所以投资者应该努力确保自己的报价属于有效报价。不过,网下配售的中签率要远低于网上,今年进行网下配售的59只个股的平均网下配售率为万分之1.1784(0.0118%),网上中签率是网下中签率的4.43倍。

6、网下询价的时候,如何确保自己的报价是有效报价?

答:1、不要超额申购,申购数量不要超过首次公开发股募资上限。根据IPO规则,总股本未超过4亿股的,首次发行后公众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首次发行后公众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2、申购报价不要超过23倍市盈率。注意,这个是“红线”,绝对不能踩。为何会有此 “霸道”红线?这就是为了防止新股发行中出现“高发行价”。 在上一轮新股发行机制中,实行的是直接市场化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只要投资者愿意申购,价格高低不是问题,如此引发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市盈率的新股。

3、发行市盈率不得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这个属于“黄线”,可以碰,但需要付出代价。比如江苏银行,就是因为碰触到此“黄线”,但需要后延三周,并连续三周发风险提示公告,但不会影响后续发行。

7、哪些机构或个人有资格申请网下配售资格?

根据中证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网下投资者注册时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三)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四)监管部门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8、拥有网下配售资格后,是否可以网上网下同时打新?

答:不能。参与了网下认购的,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否则将被中证协拉入黑名单。

9、网下配售获配后忘了缴款会怎么样?

答:最好不要这么做。中证协此前已就此出台了自律管理规则,明确表示网下投资者在进行新股申购时,成功获配后未及时足额缴款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将面临至少6个月的新股网下禁止申购的惩罚。

10、哪些网下配售行为可能会被中证协拉入打新黑名单?

答:根据中证协的自律规则,协会将按照以下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在中证协网站公布: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所规定的十六种情形中的单种或多种情形累计一至三次,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所规定的十六种情形中的单种或多种情形累计四次以上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

更直白点,可能会被拉入黑名单的网下配售行为包括:使用他人账户报价、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网上网下同时申购、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传统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不符合配售资格、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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