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老爸老妈的低风险投资-可转债一纸禅(5)

 

看到可转债有那么多的好处,不少心急的读者可能已经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想问那可转债怎么买卖,操作容易吗。我的答...






快速看懂可转债的一纸禅

做了这么多铺垫,现在是时候推出本章节最关键的内容可转债一纸禅了。所谓可转债一纸禅就是把可转债的核心内容提炼出来在一张纸上说明白。看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想到了,这一纸禅的内容就是之前所介绍的可转债五大要素:票面利率、转股价、下调转股价条款、强制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下面我们就找一个之前多次提到了可转债发行募集说明书来试试手吧。

以深机转债为例(仅做举例并无推荐之意)

该转债募集说明书地址:http://disclosure.szse.cn/m/finalpage/2011-07-13/59667962.PDF。一共168页,现在我们来把五大要素找出来提炼到一张纸上。

1、票面利率,翻到第11页找到第5条债券利率,把它粘贴过来。

第一年到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6%,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3%,第五年为1.6%,第六年为1.9%。

2、转股价,翻到第12页找到第9条转股价的确定,把它粘贴过来。

5.66元/股,即以本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者之间的较高者。

3、下调转股价条款,翻到第13页找到第11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把它粘贴过来。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4、强制赎回条款,翻到第13页找到第13条赎回条款,把它粘贴过来。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可转债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5、回售条款,翻到第14页找到第14条回售条款,把它粘贴过来。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回售给公司。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提取完毕,现在开始浓缩。

1、票面利率:第一年到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6%,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3%,第五年为1.6%,第六年为1.9%。

2、转股价:5.66元/股。
3、下调转股价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内股价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时,可申请下调。

4、强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股价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强制赎回。

5、回售条款: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将触发回售,回售价103元。

制作完毕,168页的募集说明书已被浓缩到这张纸上了。这时候不少稳健的投资者可能要问那其他的内容呢都是废话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既然写在募集说明书里面,肯定不是废话,但是对于我们分析一支可转债来说这些内容的信息量仅占1% ,而剩下的99%的信息量都在这张一纸禅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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