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恋不成婚

 

作为交换生,晓蝉养成了蜗牛性格,表面淡定,内心却充满防备的。回国前的一次派对及派对上的一个一个有趣游戏,让她邂逅了大卫。从此家世不错的大卫,对她有着飘洋过海来爱你的执着……...

第一章

最好的时光
◎久恋不成婚


一盏黄黄旧旧的灯

时间在旁闷不吭声

寂寞下手毫无分寸

不懂得轻重之分

沉默支撑跃过陌生

静静看着凌晨黄昏

“贝儿,今晚的派对,你一定要去,如果你不去就太不够意思了,整个系的人都去的,你也要走了,和大家聚下是应该的。”丽莎说。

派对要去,其实天天都有的。“OK。”她不能拒绝这个蓝眼睛女孩不仅因为她美丽,更因为她的善意。

“太好了,我去找约翰去了。”

“一年的交换生生活就要结束,透过窗户看,漂亮的建筑,来往的人群,这真是漂亮的学校,最好的氛围,当初的决定是对的,贝儿想。这一年她没有参加派对,自然派对天天有的,他们都叫她那个安静的中国女孩,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图书馆,竟然每节课都在。已经2009年了,还有这样的女孩,别的用功的学生,他们也见过,都没有这样的。只有她自己知道,穷学生哪有资格谈这些呢,虽然是公费交换留学,但是因为交换生禁止打工,所以还是考虑了很久。

晚上,丽莎和贝儿一起去那个派对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叫海盗船的小酒馆,贝儿穿了件碎花的雪纺裙她真是漂亮,像美剧的女主,而且性格大方与她交朋友住同一宿舍真是幸运的事情。林晓婵还是牛仔裤,T恤。丽莎坚持给她画了浓妆,再清秀的脸画了大红唇也性感了。

酒吧灯花闪烁,老板是个大胖子却灵活自如地调酒,招呼客人。“贝儿,你今天真漂亮!”吉姆说。

“比我漂亮吗?”丽莎瞪他。

“亲爱的,你是最漂亮的。”

“离她远一点,你这坏小子”。

“呵呵,丽莎,别这样,她是成年人了,不需要你的保护。”

“吉姆,我们要去那边一下。”贝儿拉走丽莎。

一个班总是有两个学霸,三个学渣,一个校花,一个校草,一个花花公子,几个普通人,都是这样的。吉姆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嗨嗨,大家围着圆桌。做个游戏。”艾伦拿麦克风喊。

“但愿别太无聊!”有人大喊。

“每个人,写个字条,写要求。放在盒子里,大家抽。抽到的不一定是自己写的要求,拿个空酒瓶转到谁,谁去完成。”

“这太扯了,叫我夜袭总统府怎么办。”大家都笑。

“胆小鬼可以走。”

大家都留下来。贝儿写了“请为大家读首诗”,大家肯定觉得难堪,这不是文学社,在哪里你说给谁读诗都是难堪的事,虽然有的孩子从小背唐诗宋词,有的孩子也要学十四行诗。晓婵知道倒是有个特立独行的人到处给人读诗,是个写带颜色的小说的,贝儿去看过,小说看不下去,短文还行,几万字里还是能找出句真挚的语言,难得的是他愿意这样做,而且不缺钱的基础上。如果不是为了钱,贝儿不愿意写一百流的小说,这些是题外话。

“亲吻我!”吉姆,拿着那个酒瓶转了下,瓶子速度变慢,停下来对准了,鲍勃格林。

“天,我只想要个女孩,为什么?!”大家大笑。

“为了班上的女孩子们不受伤害,我愿意承受。”

“去你的。”吉姆恼怒,大家笑的停不下来。

站在桌上跳舞,为我写作业,我需要一百美金,给我介绍女朋友。大家都疯了。晓婵也是嘴角一直上翘的。

轮到丽莎,“和我去南极。”酒瓶转到了那个法国留学生尼诺的面前。

“呵,法国人运气太好。”男生们都叹气。

轮到贝儿,贝儿一千分后悔,她不能去非洲,万一抽到“请给我一万块。”硬着头皮,抽了张,里面写着“伤害他或者伤害自己。”

“天啦,这是什么,谁写的?”

“我写的,拜托大家都不是孩子,难道数苹果。”就吉姆在旁边坏笑。

贝儿,拿起酒瓶转动。停在了一个一头黑卷发的男孩面前,他的眉毛很浓像武侠小说里写的剑眉,他不是她的同学,她不认识他。

真是尴尬,“我叫贝儿林,林晓婵。我来自清流城。见到你很高兴。”

“我叫大卫哈里斯,我来自N市,我是鲍勃的朋友,很高兴认识大家。”“另外,请不要伤害自己,请伤害我,我虽然不是你们班的也不愿意你们班的女生受伤害。”

“难兄难弟!”鲍勃假装伤心的样子。

“大卫,你看起来是个好人,我不能伤害你。”。

“那你也不能伤害自己,贝儿。”大家七嘴八舌。

“我会去,在我耳朵上面狠狠打两个洞,让我的耳朵受到狠狠伤害。”

大家都拍手。

贝儿自己也松了口气,这些人太会玩了。

最后一位,那位鲍伯的朋友大卫,是他要读诗了,只剩一张纸条一定是她的了,晓婵想。

他一定是尴尬了,原谅她。谁也没有想到他读的竟然是一首儿童诗:

当夜色降临

我站在台阶上倾听;

星星蜂拥在花园里

而我站在黑暗中。

听,一颗星星落地作响!

你别赤脚在这草地上散步,

我的花园里到处都是星星的碎片。

派对散了,她和丽莎乘着暗灯回去,夏天的夜的风还是很舒服的。

“丽莎,你会去南极吗?”

“当然,不能失信于人。”

“约翰会不高兴吧。”

“贝儿你总是这样,想太多问题人只能活一次,想这个那个要累死。”

这就是丽莎,她的洒脱。晓婵是喜欢他们的热情,在她20年的生命里,这些离她有些远

“那个男孩读的诗,你喜欢吗?”丽莎转过头一脸坏笑问她。

“为什么这样的表情问这个,有什么问题吗?”晓婵问。

“除了你谁还那么无聊让人读诗。”

“好吧,是我这样无聊!”晓婵耸耸肩。

“好啦,贝儿,读诗是一点不无聊,很有意义。难得的一个会读诗的男孩,想想看星之碎片!有没有让你心动?”

“拜托,丽莎这哪跟哪?”

夜晚的校园这般宁静,只有两人的声音和蝉鸣。

第二天是周末,上午丽莎一直在睡觉。贝儿赶小说,一百流的小说,还是有人看的。已经是第二部,工钱并不比洗碗略好些,只不过现在连刷碗去也不能,好在第二部写起来顺了些。

一上午竟然写了一万字,这下有两三天不会被催更了。

然后给宝娟发消息告诉她自己要回去,宝娟回了满屏的笑脸。晓婵想好在清流还是有人记挂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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