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广西45名驾驶人驾驶证被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布一重要信息,请各位驾驶人转发周知:下列机动车驾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布了一则重要信息,请各位驾驶人转发周知:

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到达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 现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和一次性记12分的行为不同,记分累计满12分一般为以下情况

1、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多条有记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分累计导致驾驶证满分。

2、驾驶证已有记分,但驾驶人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现场查获并作出处罚决定后,记分累计导致驾驶证满分。

3、因上一周期已作出的处罚决定未及时缴纳罚款,导致记分转入本周期,本记分周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虽未满分,但记分累计导致驾驶证满分。

各位驾驶员注意:
如果被记满12分怎么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车管部门理应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12分或累积记分达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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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综合:睛彩广西交通频道官方微信(转载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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