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猫罗宾汉的罗曼史

 

请叫我手绘达人...

本文属于不写是狗计划
人不如猫


罗宾汉像
在我家院子里头,有一只叫罗宾汉的流浪猫——这名字是我取的,之所以这么叫他,倒不是因为这只公猫浑身长着绿绿的毛,而是因为他蹿上树的身姿迅速得恍如罗宾汉的箭一般。其实将其迅疾的身法比作小李飞刀倒也无不可,只是“李寻欢”这个名字已经被邻居家的大肥狗抢注了。

罗宾汉住的那片灌木丛叫舍伍德森林,无人修剪的小叶女贞乱七八糟地瞎长,他散步其中,头顶着一片绿汪汪的天,散碎的阳光洒在他乌黑的背上,就像厚墨着染的洒金宣纸一样。

罗宾汉大概两岁,正值大好年华,与我年纪相仿。作为同龄猫,话正投机,是以我时常带着小鱼干去舍伍德森林拜访他。其实本应该捎上几两酒,怎奈他酒量不行,酒品也差,为避免他醉酒去找李寻欢过招,只好作罢。

吃着鱼干,罗宾汉潸然泪下,不知第几次说起他的身世。他不知有父,六个月丧母,母亲临死前留给他的遗物便是半条小鱼干。他磕磕绊绊从洞庭湖畔一路南下到长沙来,饱尝了人世艰苦,也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我时常觉得罗宾汉简直是从武侠小说里走出来的猫物——他掉下过悬崖,虽然没有遇到世外高猫;吃过仙草,虽然听他的描述更像土茯苓;遇到过侠母猫,有过一段萍水姻缘。就连他自己也说,就差一个杀父仇人,他的主角生涯便完满了——更妙的是,他将杀父仇人逼到绝路,却听到仇人缓缓地说:“我是你爸爸!”,然后被斩断一只猫爪。

罗宾汉是真的很想认识自己的爸爸。

在罗宾汉的回忆中,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他与侠母猫的雨露情缘,只是他总做出一副往事不要再提的姿态,把脑袋撇到一边去,又拗过来,抬起下巴冲着夕阳,摆出一张断肠人在天涯的臭脸来。

直到有一天,罗宾汉似乎恋爱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子荷尔蒙的气息,让猫不敢靠近,这时他才首次与我谈起自己的江湖情缘——那是一只与罗宾汉师门有仇的小母猫,毛色白得像雪一样,专门打劫运小鱼干的手推车,江湖人称“玉罗刹”……

我说:“这听着怎么像是《白发魔女传》呢?还是安周拉北鼻演的那版。”他立马反驳说:“分明是范冰冰演的——别看她俩演技差不多。”我望着他,他喵呜了半晌,又说起另一个关于他和一只叫水笙的小母猫被困在湖南西部雪峰山里的故事。我说:“得,《连城诀》。”他讪讪地笑着说:“原来你都看过呀。”如果铲屎官非得拿这些东西当睡前故事,不爱看都不行。

被我这么一说,罗宾汉只好羞涩地承认他其实没有谈过恋爱,都两岁了还是处猫。想想他之前的生活,光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那有空去爱?

罗宾汉凑近来悄悄地告诉我,他爱上了302室的昂山素季,每当想到她后背就像有小虫在爬,心里却像有玫瑰花刺轻轻地扎。

被死老鼠吓晕的昂山和铲屎官
昂山素季是一只纯种暹罗猫,她家铲屎官脑子可能有坑,非要给她取个缅甸人的名字——你说,就算叫英拉也好啊,是吧?可昂山素季本猫倒是不在乎,她觉得就铲屎官的智商而言,这可能是它唯一知道的东南亚国家人名。

昂山素季把我视为她的gay蜜,但事实上我是直的,之前有过女朋友,只是被我家傻逼铲屎官送去阉了而已。作为一只阉猫,我与昂山过从甚密而不会惹人嫉恨,真爽。

罗宾汉想请我帮他追求昂山素季,然而我并不看好这份感情。就我对昂山素季的认识,她是一只自视出生高贵的、娇生惯养的公主猫,不大可能瞧得起罗宾汉。更何况昂山素季有个梦中情人,他叫比利小子,是成功人士老王家的薮猫,温柔体贴、风度翩翩。而相比之下,罗宾汉这个笨蛋像小学生似的,所能想到的追求女孩子的办法便是使劲欺负她。诸如在人家散步的时候跳出来吓她一跳,或者揪人家小尾巴。

如要昂山列举全小区最讨厌的猫,罗宾汉将上榜无疑。

但无论如何,罗宾汉是我的朋友,他的请求我怎么忍心拒绝?我替他分析昂山的爱好与性格,希望他能知难而退,可谁知他竟更是深深地为昂山而着迷了。不知他是具有偏向虎山行的无畏精神,还是纯粹的抖M。

罗宾汉现在愈发积极地捕猎,他想将美味的老鼠献给吃货昂山尝尝。他每天早上将新鲜的老鼠挂在302室的防盗窗上,希望昂山能看见他的心意。昂山倒是看见了,只是与她的铲屎官一样,被死老鼠吓得差点当场暴毙。

我建议罗宾汉将礼物包装得浪漫一点,不要总是血淋淋地晾在铝栏杆上,跟屠宰场似的。而罗宾汉也的确听从了我的建议,他用尽了手上所有的资源,翻遍了附近二十条街的垃圾桶,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巧克力包装盒。他将盒子悄悄地留在门口,放上一捧野花,附以一句动人的小诗——喵呜喵喵呜喵喵。他跳起来按响门铃,赶紧躲到一边偷看。令猫失望透顶的是,开门的却是铲屎官。

铲屎官左瞧瞧,右瞧瞧,不见人影,只有地上一盒巧克力、一捧带着露珠的小野花和一句莫名其妙的诗。她满心欢喜,小脸通红地想起了办公室里对面隔间帅气的黄先生,兴致勃勃地拆开包装盒,登时腥气扑鼻,两只血淋淋的死老鼠映入眼帘。

也许昂山不喜欢野味,罗宾汉这么想。

罗宾汉勇拍老鼠
我引他进入这栋楼的宠物社交圈,圈子里纯种的猫谈论的话题终究与罗宾汉的生活相差太远,只有在别的猫哄然大笑时,他才能傻乎乎地跟着笑。我忽然有点后悔,他说是在笑,却显得这么可悲。

听铲屎官说,一楼的李太太想养一只会抓老鼠的小猫,来解决家里的鼠患,可惜现在的小猫见到老鼠都退避三舍。于是我问罗宾汉想不想当家猫,罗宾汉舔舔爪子问:“当家猫是不是就能和昂山聊上天了?”或许,我不知道。

我俩互相梳理好毛发,并肩子到李太太门口兜兜转,正碰上李太太出门倒垃圾。“哟,这不是小过儿吗?你带着朋友来了呀?”李太太以她夸张而亲热的语气向我们打招呼,又领我们进屋去,拿来猫饼干给我们吃。正这时,一只胳膊大小的老鼠嗖地一下蹿了出来直奔猫饼干,罗宾汉银须微动,虎目圆瞪,拧腰提气,一巴掌拍在老鼠头上,低头继续吃饼干。那老鼠死之前仍不敢相信居然有猫不怕他。就这样,罗宾汉成了李太太家的猫。

在宠物聚会上,罗宾汉兴奋地向大家展示脖子上新挂的猫环,闪亮亮的小巧铜牌上刻着李太太家的门牌。大家向他表示祝贺,而比利小子温柔而有礼貌地笑了笑,低声说:“不好意思,野猫终究野猫的。”他是向昂山耳语,大伙却不知怎么都听到了,尴尬地顾左右而喵他,601室的八哥为打破这气氛提议说:“我来表演一下人类说话吧。”她模仿地惟妙惟肖,简直就是她家那对老夫妻在当场吵架,引得大伙纷纷笑了起来。

罗宾汉也在笑,可他耳朵尖,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声音——老鼠!他猛一转身,冲进猫群,将个小动物压在掌下。八哥连忙说:“别介!那是我家老头新带回家的宠物鼠!可别吃了他!”罗宾汉松开猫掌,只见一个雪白的小家伙赶忙一溜烟窜进了自己的笼子里,瑟瑟发抖。

猫群中传来了一声嗤笑:“宠物鼠都不认识?野猫终究是野猫。”罗宾汉去瞧,是昂山,她向着比利小子露出了不为罗宾汉所理解的奇怪的笑。

罗宾汉总是自问:“难道我不如比利小子敏捷?难道我不如比利小子爱她?难道我不如比利小子健壮——好吧,这点确实不如,他长得跟比利·海宁顿似的——昂山为什么喜欢比利小子而不是我?”

或许是出于动物本能,他居然想向比利小子发出生死挑战。我急忙压住他——就连李寻欢见到比利小子都发怵,更何况罗宾汉了?我发现他在哭,被我压住的身子不住地颤抖。

我安慰他,爱情本来的样子就是这般,莫名其妙的、咫尺天涯的,就像中世纪骑士向贵妇的求索一样,明知不可为而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的。它的美是哀婉的美,像约翰·济慈与方妮,像项羽与虞姬,像陆游的黄藤酒,像王尔德的夜莺。伤感是好的,委屈也是不错的。罗曼蒂克的历史,最终都将成为茶余饭后讲给子孙们听的笑谈。

他渐渐止住了哭泣,翻过身来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还有一件事没做。”

在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罗宾汉,只是听说我们相拥的第二天早上,李太太家里的客厅出现了老鼠的尸体拼成的四个汉字“谢谢,再见”,从此李太太家再也没有鼠患。

他走了十年,我很想他。时间滚滚向前,他的罗曼蒂克的历史,现在终于也成了在茶余饭后我讲给你们听的笑谈。

再见了,罗宾汉
好听吗
孙砸


最后,照例感谢耐着性子读到文末
又或者一拖到底
直接看到这句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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