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不体检,企业必担责

 

饲料厂员工,查出尘肺案例

某饲料厂员工陈某(男,42 岁)在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双肺见小点状阴...



饲料厂员工
查出尘肺
案例

某饲料厂员工陈某(男,42 岁)在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双肺见小点状阴影,双肺肺结核(好转期),结论是疑似职业性尘肺。饲料厂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组织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承担相关费用。

经查,陈某在饲料厂从事投料、搬运,工作中虽然接触粉尘,但都是粟米、面粉等农作物粉尘,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中有佩戴防护口罩。但陈某曾在韶关几个小煤窑挖煤6年。该饲料厂招收陈某时,没有按规定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以上情况,陈某一旦被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饲料厂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岗前体检
分清责任
安监提醒

安监部门再次提醒,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是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利益的关键一环,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都必须重视。通过健康检查明确劳动者健康状况、适宜工种。这不但保障劳动者权益,也是有利于分清责任,企业避免招收带病劳动者,而承担巨额赔付,“替别人埋单”。
岗前不体检
企业必受罚
法案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鉴于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未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列入“2017年度行政处罚重点案件类型”,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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