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姗姗惨遭前经纪人“雪藏”半年,再来说说明星与经纪人的那些事...

 

原来这世界上不仅有偷你老婆的经纪人,还有一心帮你推掉工作的经纪人。...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像我一样,主动从逆境中走出来,这个世界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关心的事做,需要我们关心的人去爱,保持自己的真实,倔强的活下去。”



在受邀参加TED演讲的结尾,袁姗姗用这两句真诚的话结束了自己题为“在网络暴力中捍卫自己”的主题演讲。

说起娱乐圈被黑的最惨的明星,袁姗姗必然要算做一个。近些年,从满是黑点的“黑姑娘”到励志的“马甲线女神”,袁姗姗的公众形象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可娱乐圈的鲜肉小花你方唱罢我登场,袁姗姗似乎也很难回到舆论的高点。

近日,于正的一条朋友圈让这个沉寂多时的前“话题女王”又一次出现在了公众的视线。不过这次的话题,竟然是被自己的前经纪人坑惨,以至于有半年时间几乎没有公开露面。

袁姗姗竟遭前经纪人雪藏 
于正指责李昂堪称“实力拆台者” 


日前,于正指责经纪人李昂被开除后仍以袁姗姗经纪人自居,不仅私下帮袁姗姗推掉了一系列的商业合作,反而极力推荐和自己有关的其他艺人。



根据于正在朋友圈的爆料:袁姗姗原经纪人里大昂(李昂)已经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半年之久,但顾忌双方面子未曾对外公开,但是里昂却仍然以袁姗姗经纪人的身份自居,不但毁坏艺人形象还推掉了各种工作,给艺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于正的朋友圈还贴出了《王牌对王牌》节目工作人员和李昂的聊天截图,该节目几次三番想找袁姗姗合作,但李昂却称袁姗姗不适合综艺,力图帮推掉了这部综艺。



针对此事,袁姗姗所属的经纪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也发出声明,证实了其前经纪人李昂已于2016年12月离职的事实。她已经不再担任袁姗姗的经纪人,但于正贴出的聊天记录显示时间都是今年2月份。

 袁姗姗所属经纪公司的声明
事实上,在李昂作为袁姗姗经纪人的一年时间里,袁姗姗几乎有半年的空档期,接下的两部戏也口碑极差。至此,网友们惊呼怪不得同时期出道的杨幂、赵丽颖、唐嫣都大红大紫,袁姗姗好不容易靠马甲线洗白,但存在感还那么弱,原来背后有这么一个实力拆台者。
律师:李昂“表见代理” 
后果应由袁姗姗承担 


回顾袁姗姗的入行经历,这位刚刚30岁的姑娘几乎是被骂红的。入行以来,她言辞不激烈,行为不偏激,却被网友们骂着“滚出娱乐圈”。每个参与骂战的人,嘴上过了瘾,当年的她却成为了网络暴力的牺牲品。

可范爷说:“挨得住多大诋毁,就经得起多大赞美。”袁姗姗近些年来积极践行公益、运动健身成为了“马甲线女神”,完成了人生逆袭,成为中国演艺圈中最具代表性和励志精神的女演员之一。



也许经过“滚出娱乐圈”的大风大浪,如今又经历被前经纪人“雪藏”的事件,对袁姗姗来说已经算小巫见大巫了。可事实如此清晰的此事,从法律层面似乎对袁姗姗也非常不利。

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庄律师告诉小官:“虽然在此事中,袁姗姗及其经纪公司也是受害者,但是李昂的行为构成了 ‘表见代理’。”《合同法》 第四十九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也就是说,由于袁姗姗及其经纪公司并没有将更换经纪人的事实通知给其他合作方(或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公众),其他合作方(包括潜在合作方)有理由继续信任李昂的经纪人身份。因此,李昂行为造成一定的违约责任,则后果应由袁姗姗及其经纪公司承担。

庄律师介绍:“虽然表见代理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但并不是说袁姗姗就只能就此“吃哑巴亏”。只是为了维护合同关系和市场秩序的稳定性,法律会优先保护合同相对方,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至于袁姗姗的损失,可以在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民事责任之后,向表见代理人追偿相应的损失。

应该庆幸的说,李昂只是帮袁姗姗推掉了几个合作机会,而没有擅自帮其签约合作合同。如果有此情形发生,袁姗姗极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与其他合作方签订了合作合同,并且由于其不知情的原因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作义务,最终还要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相爱相杀”的明星和经纪人 
经纪人,最初只是在娱乐新闻里替明星发声的一个角色,到如今,他们自己往往也能成为新闻的主角。这绝不只是经纪人从明星背后走到公众眼前的身份转换这么简单,背后息息相关的,还有整个娱乐圈明星经纪模式的改变、明星与经纪人关系的改变、以及经纪人话语权的改变……

明星和明星经纪人是利益共同体。一个明星经过良好的塑造,其市场价值得到提升,相应的经纪人得到的回报可能就会越多。

王宝器和其前经纪人宋喆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宋喆是当之无愧的“明星经纪人”,在代理艺人王宝强期间,不仅与王宝强的妻子马蓉勾结设法转移、侵占了王宝强的财产,还给王宝强带了一个巨大的“绿帽子”。这与宋喆自身的个人素质存在着很大的关联,两者合作关系的破裂使得明星和经纪人两败俱伤。

而经纪人的收入状况如何呢?小官了解到,在国内关于经纪人的收入呈现两极分化。一般刚入行的助理经纪人月薪并不高,甚至很多劳心劳力却拿着4000—6000的薪水。

但明星经纪人的待遇却不低,一般他们的收入也是采取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其中提成占大头,比如能够帮工作室的艺人接到影视剧的话,就能从艺人的片酬中提取一定比例,如果接到的是广告代言等性价比高的工作,那么提成可能高至5%,这样算下来,一般经纪人收入至少在30万以上,根据所带艺人的级别不设上限。
好莱坞经纪人制度已工业化 
国内还缺乏行业标准 


事实上,国内经纪人行业缺乏从业人员监督机制和准入标准是备受诟病的。

我国明星经纪人发展较晚,但是明星产业却欣欣向荣,日益膨胀。而相关的制度却还不能紧紧的跟上脚步,关于明星经纪人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培训机构不够系统等等。

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庄律师介绍说:关于明星经纪人的资格认定,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做明确的规定,其职业资格认定目前仍由各地经纪人协会自行组织。

针对目前国内经纪人行业的整体状况,小官采访到一位对国内经纪人行业非常了解的业内人士张先生,他坦言:“在我国,优秀的经纪人可遇不可求,毕竟像陈家瑛成就了王菲、陈奕迅,霍汶希成就了谢霆锋这样的例子太少了。”国内经纪人市场其实是一片乱象的,经纪人水平良莠不齐,根本原因在于这个职业没有标准。

张先生说:“国内对于经营艺人事业的经纪人,没有一个考核标准,对经纪人的培训几乎也是作坊式的。国内虽然有经纪人资格考试,有演艺经纪人协会,但大多数经纪人没有这个资质也可以进行经纪人工作。而且演出经纪人资格考试只是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因为没有标准,所以什么人都可以成为艺人经纪人。”

可以说,明星经纪人入行门槛低,造成素质层次不齐的现状;一些缺乏专业知识,素质不高的经纪人,成为演员甚至是经纪公司和整个文化市场发展的阻碍。

而对比好莱坞的经纪人体系,可以说是非常成熟的。在好莱坞,经济公司早已成为单独的行业,并不依附与某个影视公司或者艺人而存在。全美最大的经纪公司CAA几乎掌握全美70%以上的一线艺人资源,但是其公司团队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只负责艺人某一环节的工作,互相配合完成流水线,整个公司团队共同服务每一位艺人。

在好莱坞,经纪人其实是负责宏观指导性的工作,给艺人做长远规划。而接剧本、谈合约等具体工作,都是经理人。而现在国内的经纪人则既是经纪人又是经理人,有的个人工作室,经纪人还要做宣传、公关和助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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