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检察官风采(二) 刚柔并济的检察官张登银

 

图为张登银在出庭支持公诉(图右)今年30岁的检察官张登银2011年刚到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上班时,是个心直口快的...





图为张登银在出庭支持公诉(图右)

今年30岁的检察官张登银2011年刚到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上班时,是个心直口快的小伙子。私下里,他的有点“惊人”的言论经常把同事们逗笑。他说话非常率真,一针见血,所以难免给人以“不入耳”的感觉。经过几年时间的锤炼,他变得越来越沉稳了,由一个毛头小伙子升级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说起自己几个月大的儿子,他会眉飞色舞,喜笑颜开。

在工作上,张登银一直是以严谨著称。2012年,他被调到公诉科以后,他在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所办理的226起案件无一错案,件件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在工作中,他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一方面严格执法,捍卫法律尊严;另一方面,努力挽救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彰显法律温情。

说起他在办案时严格执法的事,张登银印象最深刻的是

他承办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陈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庭审中,陈某某当庭翻供,辩护人提出案发时陈某某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辩解意见。面对这一突发状况,

张登银沉着应对,耐心细致地向陈某某解释法律政策,打消其畏罪和侥幸心理,鼓励争取宽大。在陈某某始终拒不交待的情况下,从他的口供中寻找不合理和矛盾之处,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证据,运用逻辑推演的方法逐一击破,揭露其口供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狡辩,最终该案成功宣判,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张登银在承办公诉案件的同时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对那些涉案的未成年人时,他感到非常惋惜。他时常告诫自己,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理一定要慎之又慎,挽救一名未成年人,意味着挽救一个家庭。

他在办理未成年人彭某某抢劫案时,他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详细调查彭某某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在了解到彭某某日常表现良好,实施抢劫只因当日工作中与客户发生争执,未正确排解情绪压力,一时冲动后,他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彭某某深刻认罪悔罪,积极联系受害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彭某某被附条件不起诉后,他又主动联系协调当地政府、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帮助彭某某获得在汽车美容店做学徒的工作机会,彭某某在思想汇报中写到“今天领到了第一份工资,我认识到了劳动的价值”。看到彭某某的转变,张登银感到无比的欣慰。

“明白做人,履职尽责,用青春和生命谱写无怨无悔的人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就是张登银一直在坚持的人生格言。

人物简介:张登银,男,四川泸州人。蒲江县人民检察院首轮员额制检察官,现任公诉科副科长。参加工作以后,先后办理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何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受贿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在2015年获得“全市未检业务能手”称号,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表彰。

在2011年到蒲江参加工作时,他对这座川西小城充满了陌生感,但经过几年时间的熟悉,他发现蒲江虽然没有成都市区的繁华、忙碌,却处处充满了绿色和生机,是个值得奉献青春的地方,他慢慢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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