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学生社团学分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文件 宁职院学生委员会[2017] 2号关于2017年学生社团学分制申报工作的通...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文件
 
宁职院学生委员会[2017] 2
关于2017年学生社团学分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团:

为了认真贯彻学校关于社团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社团作为第二课堂的作用,更好地丰富教学形式和内容,积极引导学生通过社团拓宽知识和增强才干。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委员会章程》,现对2017年学生社团学分制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社团可以向院校学生委员会提出建设学分制社团申请:

(一)申请社团年度考核要求四星级以上

(二) 社团组织健全,活动开展有序,指导师资力量充足。社团教学内容详尽,教学计划和考核方式明确合理,指导教师每周有固定开课教学。

(三)社团人员稳定,对社团支持维护,学习参与热情高。

(四)社团活动及开设课程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践价值,与学校开设的专业、公共课程不冲突。

(五) 具备教学管理条件,社团有专门人员负责学分制教学各方面事务。
二.工作程序


(一) 符合条件的社团向校学生委员会提交申请表及申请材料(首次申请需交学分制申请表、社团教学计划、指导老师审批表、社团章程、社团发展历程等,二次以后交学期教学计划即可),申请表需指导教师及挂靠单位同意盖章。学生委员会社团管理部作为具体接受申请材料的部门。

(二)学生委员会社团管理部负责审核社团所递交申请,审核后将材料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批准确定方可开设学分制课程。学生委员会监察部负责监督学分制社团的教学管理活动,并及时向团委、教务处进行反馈。学期末由学分制工作委员会组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社团取消学分制社团资格。

(三)时间安排为每学期第三周递交学分制申报资料。

 
三.考核制度
(一)学分制社团根据学分制资料上交情况、社团开课教学计划以及社团开课日常检查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的社团,第一学期即可得到一个学分,第二学期需交新的教学计划并通过考核就会获得一个学分。每位会员在校期间最多获得2个公选课学分。学分制社团有效期一年,第二年须重新申请。

(二)成绩评定:

⒈学分制社团会员成绩由社团指导老师进行考核。

⒉成绩评定由理论课考核、实践课考核、平时成绩组成。具体考核比例由所在社团授课导师决定,考核标准须在学分制社团管理制度中体现,成绩合格即可获的学分。

⒊学年结束时,社团会长需将由指导老师评定的学分制社团学员成绩发至社团管理部干事指定邮箱。社团管理部干事也需将社团学员成绩的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至社团管理部部长。

⒋成绩经学生委员会认定,校团委和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输入教学系统,作为学员是否取得学分的依据。

(三)成绩录入:

⒈学员经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无需额外申请。

⒉各学分制班学员成绩需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交至社团管理部。

3.原则上,学员成绩在学年结束后一周内录入选课系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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