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之用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1.12)

杨逢彬用“审句例”之法,对本章作了详尽的考证。 (参官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第10—13页。)本章的标点即从杨先生说。

白珽(廷玉,1248—?)《湛渊静语》:“此章当以‘有所不行’合上作一篇。‘知和而和’以下作一节。”程石泉:《论语读训》则谓“此章必有错简错字。‘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若无上文,难成文理。‘知和而和’亦殊费解。” (程石泉:《论语读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第8页。)到底为何?今已不可确解,姑以通行文本,为之训说。

孔子对理想社会的构建,绝不能缺少“礼”。据杨伯峻统计,“礼”字在《论语》中出现了75次。“礼之用,和为贵。”礼起源于远古的宗教祭祀,最初只是一种仪式,不断演进之后,最终成为宗教、政治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仪式、规范和制度。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礼有非常广泛而丰富的内涵,《左传·隐公十一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简单说礼就是古代社会一整套规范体系。《方言》:“用,行也。”《说文》:“用,可施行也。”

和,和谐,恰如其分。有子认为礼的运用,以达到和谐最为可贵,换句话说,用礼来处理事务,最重要是达到和谐、恰到好处。有《礼记·礼运》篇“礼,时为大”之意。

“先王之道,斯为美。”先王,戴望《论语注》:“谓圣人,为天子制礼者。”指孔子“祖述”、“宪章”的尧、舜、禹、唐、汤、文、武等人。“斯”,此。相当于《尚书》的“兹”字,“斯”作为指示代词,甲骨、金文都未见。《论语》、《大学》、《檀弓》则常见。从这以后的书一般用“斯”字。这是古书用词的习惯。顾炎武(1613—1682)说“《论语》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是对的。先王治理国家,最美好的一点就是能达到和谐。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都循此奉行,有些事就不一定能行得通了。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尔雅·释诂》:“知,匹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匹者,先分而后合,故双曰匹,只亦曰匹”的说法,“知”有单独的意思。读者可以配合《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来理解本章,“和”不在礼之外,所以说“礼之用”,这个“节”也不在礼之外,所以要“以礼节之”。

有子说,礼法的运用,以和谐、恰当为贵。这是最美好的传统,适用于一切事情。但仅知道“和为贵”是不行的,违反礼法而讲“和”也是不行的。钱穆《论语新解》说本章大义“言礼必和顺于人心,当使人由之而皆安。若强立一礼,终不能和。故礼非严束以强人,必于礼得和。”

另请点击阅读:

礼乐(一)

礼乐(二)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先进与后进

礼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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