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普法走进操场

 

——记2017年首场“建设法治分宜·巾帼在行动”送法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

3月14日,听说县妇联“做东”...





——记2017年首场“建设法治分宜·巾帼在行动”送法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

3月14日,听说县妇联“做东”,请县司法局的“大厨”操刀,为操场乡的干部群众精心准备了一桌法律“家常菜”。

送法进上松村
送法进乡
原来是县妇联和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的2017年“建设法治分宜·巾帼在行动”送法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首次进入操场乡,为操场干部群众普及家庭和婚姻法律常识。“建设法治分宜·巾帼在行动”活动是指各级妇联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专家学者深入全国各地基层,开展送法到家活动,与群众一起学法、说法、讲法,以案释法,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崇尚法治、知晓法律、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主办方共为操场乡安排了两堂课,上午、下午各一堂,听课对象主要是上松村村民和乡、村女干部,讲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中常见的彩礼归属、订婚与结婚、夫妻财产关系、反家暴法和离婚问题等法律知识。

老师精心备课,结合案例讲解,内容通俗易懂,学生认真听讲。

村民聚精会神听课
主办方准备的宣传资料学生们表示“看得”

宣传资料


听讲人员仔细阅读资料

主办方准备了一箱小礼品鼓励课间互动问答,现场气氛活跃。
听讲人员踊跃答题


精心准备的小奖品
满满的两“桌菜”让操场的干部群众饱食一顿,主办方辛苦了。为了回馈他们,操场乡准备了一幅春花美景,让中午休息的客人们大饱眼福。

茶花树下合影
让我们一起跳起来
家暴是指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包括人身攻击暴力和言语暴力、冷暴力。很多人认为遭受家暴是一件丢人的事,“家丑不可外扬”。这种思想影响导致不少家暴受害人长期隐忍。认为家暴施暴者只是脾气不好,一时冲动实施暴力,事后道歉后会自动改正。认为离婚伤害孩子,不想离婚就只能忍受暴力。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暴力常常被看成是家务事,导致施暴者自以为有理,受害人不敢求助,相关部门不愿意管。其实长期默默忍受家庭暴力会导致矛盾不断升级,会导致长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形成受到更大伤害。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从此,家事有了国法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家人都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就近求助。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报警。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报警求助,受害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如果受伤,还可以要求警察协助就医、鉴定伤情。(3)要求公安机关告诫施暴人。可以要求警察批评教育加害人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果家暴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要求依法拘留施暴者,追究刑事责任。(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禁止实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以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5)寻求临时庇护。如果被迫离家出走的,可以到政府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获得临时生活帮助。(6)申请法律援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如果起诉,可以要求法院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7)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起诉离婚,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让我们一起对家暴行为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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