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有新规,看看有没有你最关心的事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婚姻意味着共度危机,相互扶持
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
破裂的婚姻或许还隐藏着深深的危机
比如,离婚之后
你到底要不要替TA还债?
看过来,婚姻法对此有了新规定!
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基础上增加两款: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没想到却让很多离婚的女性背上债务。
比如:云南曲靖某事业单位员工朱桂华就遭遇过“被负债”。她离婚第二天,前夫失联,从此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找她要求还钱。她的工资卡被冻结,住房被拍卖,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因为伤心过度,被医院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除了女性,也有男性因前妻举债而背负巨额债务的例子。在武汉当老师的王文汉前妻好赌,2013年欠下60万债务。他为前妻还清债务后却发现前妻竟欠债800万!而现在他每个月5000元的工资都要用于还债。
不过好在,按照最新的补充规定,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这些是虚假债务,或者是前夫(妻)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这些案件的法院判决结果就将会有所改变,不用再为另一方“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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