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抢红包,这样处罚算重吗?

 

53分钟低头11次抢了9个红包,车上还坐着51位乘客……...







导读    前两天,在一条高速上一名司机边开车边抢红包,全程53分钟低头11次抢了9个红包,车上还坐着51位乘客,乘客多次制止无效后,只能选择向交警举报。抢红包的视频经过曝光后,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人表示,这完全是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边开车边抢红包,边开车边炒股,低头玩手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呢?

《道交法实施条例》第62条是这样规定的: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记2分罚款200元,那么问题来了,抢红包并不是接打电话,也不是看电视啊,这个怎么算?

少雍认为,《道交法》毕竟是2004年颁布实行的,当时手机的功能还比较单一吧,基本上也就是接打一下,十多年过去了,智能手机层出不穷,和电脑的功能差不多了,无论是刷微博、看微信、发短信还是抢红包,这些行为本质上和“接打电话、看电视”并没有什么区别。

换句话说,这都应该被认定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都应该参照这项规定进行处罚。

开车抢红包不但需要司机一手脱离方向盘,还会让人分心,更重要的是,在抢红包的过程中,司机的目光会忽略掉前方的路况,只盯着手机屏幕。我们之前也做过一个实验,瞟一眼手机点一下红包,并大致看清红包的数额,最快也需要2秒钟,即便是以高速上的最低时速60公里每小时计算,2秒钟这车也已经开出去了33米多,这个中间发生点什么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那如果是在看微信、发短信,刷微博,或者做其它什么事情呢,不要说2秒了,5秒、10秒都不一定够吧。

这是道交法的处罚,我们再来看看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职业驾驶员的处罚,共同有这么五项:吊销驾驶员的客运从业资格证件;对涉事的客运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公司法人进行约谈;取消这台客车的2017年的春运资格,停业整顿1个月,同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

这五项当中后面的四项都属于行业内部的处罚,我们不谈,我们只说说吊销从业资格证件这件事。它主要依据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第47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三种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其中就包括“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显然,这名驾驶员抢红包的行为本身就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在高速上持续时间将近1个小时,次数达到11次,而且乘客多次制止无效,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妨碍安全驾驶的后果。

法律法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形,在不违背立法目的,情形也十分接近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作出处罚,是比较常见的情形。

其实在执法实践中往往都将这一类行为归纳为分心驾驶行为,驾驶分心可以概括为四类,我一件一件地说说:

身体动作分心主要表现在拿放物品、抽烟、操作手机、设置导航、调节空调音响、吃东西,聊天说话等等,这些动作往往会导致对我们行驶速度、方向、注意力产生影响。

视觉分心表现在观察与驾驶无关的东西,查看手机屏幕内容等,会影响到驾驶员的观察范围,这个不难理解。

听觉分心那就是拨打接听电话,看视频,听音乐等方面,往往会忽略掉接收外界声音信息,比如说其他车辆按喇叭你就压根可能听不见。

认知分心表现在驾驶员对危险的感知能力下降,应急能力下降等方面。所有这些注意力下降,不集中的行为都可以概括为分心驾驶。

所以我们回过头来看,对普通存在的开车抢红包、刷微信等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确显得过于简单、不够明确具体。

另外,少雍想问的是“记2分罚200”这样的处罚能够起到应有的约束和震慑作用吗?像这种驾驶营运车辆,在高速上多次抢红包的行为,是不是可以考虑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呢?

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少雍说交通,它是您开车、用车、养车的实用小帮手!开车也好,走路也罢,你总不能在几十米外分辨出一个司机是否在抢红包吧,所以,让更多的人知道分心驾驶的危害,我们自己回家的路才更安全。

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少雍说交通”,您开车、用车、养车的实用小帮手。

微信号:shaoysjt  欢迎关注
长按识别二维码↓↓ 进入 少雍说交通车友会


QQ群号码:149842015长按二维码“识别”

欢迎加入

少雍说交通车友会


    关注 少雍说交通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