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焕儒风雨六十年》:第一章 1.在时代浪潮中成长

 

------第一章 1.在时代浪潮中成长------

2009年10月1日,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日子里,鲜花、礼炮、大阅兵……这一切,无不让那些与共和国同龄的人,感受到了一种幸运与荣光。他们能与共和国同龄是他们的幸运,他们能与共和国一起成长是他们的荣耀;他们为与共和国共同度过风风雨雨60载而心潮澎湃。衡焕儒,这位共和国同龄人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几句心声涌向笔端:

六十华诞四海唱,

皓月当空赋诗章。

改革开放结硕果,

红门一改旧模样。

盛世中国无限美,

祥和九州万里阳。

我辈何谈人生暮,

再扬千帆破浪航。

……这一夜,是他久久难以入梦的一夜;这一夜,又是他睡得最香甜的一夜。一个普普通通的西红门镇党委书记,经过他和他的领导团队们精心而艰苦的梳理,西红门镇人变得不再普通,“西红门模式”名扬天下:农民变股东,郊区变城镇,手里有钱花,出门有车开,人人楼上住,退休有保障……

衡焕儒,一个普普通通的西红门镇党委书记,他和他的团队是如何让西红门人过上人间天堂般的日子?让我们随着时空的隧道,追溯到60年前的西红门吧。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了。仅仅过了69天的1949年12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举行了就职典礼,北平市从此改为了北京市。

大兴县西红门乡沉浸在一片喜庆之中,鞭炮声声、锣鼓喧天。此时已是下午时分,那天的节气为小雪,本来静静的天空,深知民意,瑞雪突降。开始还纷纷扬扬,旋即雪花漫卷,大地万物顷刻之间一片银白。雪花追着雪花,扑向树枝;雪花叠着雪花,扑向麦田,扑向大地。大人们仰望窗外,脸上洋溢着喜悦,因为瑞雪兆丰年。孩子们在雪地里奔跑,因为又可以堆雪人,打雪仗了,整个村子里处处是孩子们童真的欢笑。这是今年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呀。家住西红门乡海子里东头的一户叫衡常明的满族家庭里,今天大喜临门。随着“哇!哇!哇!”几声响亮的哭声,衡常明之孙、衡占山的长子,在这喜讯连连的时刻出世了。

满族家庭非常重视长子长孙,长子长孙也就格外受宠。满族,原称满洲族,“满洲”二字,喻吉祥之意。1664年,满洲铁骑入主北京,开始了大清帝国近300年的扩疆固土的统治。衡氏家族曾是大清国镇守西红门的将军之后。

今天,衡氏家族喜得长孙,衡家太太(满族人称奶奶为太太)那个高兴呀,她沐着雪花在院子里忙来跑去,逢有来道喜的人,她便笑眯眯地唠叨着:“孩子他爷爷说,天降小雪,明年是个好年景,瑞雪兆丰年啊……”

衡占山乐得合不上嘴。他喜得长子,真是天遂人愿,衡家第三代不仅后继有人了,而且有幸成为了与共和国同龄的人。

满族人家崇武尚文,衡家的爷爷叫衡常明,读过私塾,有学问,有见识,得了孙子自然喜笑颜开,赶紧给孙子取名。大名该叫什么好呢?衡老爷子拿出家谱,一查,这孩子属于“焕”字辈儿。

焕,在字典里解释为焕发、振作的意思,在孙子这代人身上应该焕发、振作什么呢?衡常明想到了《论语》,《论语》乃孔圣人之著,老爷子一直对儒学非常推崇,况且,他的祖先是满洲正白旗,祖上跟随着皇上打天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永远不可改变的,大清帝国的皇帝个个尊儒尊孔,现在虽然改朝换代了,但他希望在孙子身上弘扬儒家之道,焕发振作民族精神,成为一个具有孔子和孟子那样的人。于是,他为孙子起了个响亮而又含有深远意义的名字:“焕儒”,老爷子和儿子衡占山一商量,爷俩就定了。

雪花润物无声,乃天之甘露,庄稼之血脉;焕儒,则欲焕发儒道,普天之下,儒学乃仁人志士精神支柱;从名字上可以看出衡常明对长孙寄予着厚望,在他日后即将离开人世之时,曾留给孙子这样几句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多读书,多行善,不以无声无息而做人,要以大仁大义大智大勇而立世。”

一代新潮接旧潮,但凭求知与勤劳。小焕儒在爷爷的深切厚望下,渐渐地长大。他在玩中找乐,在书中取材,在听爷爷讲故事中获得智慧。爷爷把民族的价值观、人生观教授与他,把英雄舍生取义与国家需要英雄的故事讲述给他听,旗人的血脉、民族的精神自幼便流灌于他的头脑与肌体内,从而确定了他的基础人格的形成。

小焕儒渐渐地长大了,长高了,已经3岁了,衡老爷子每天给孙子讲故事,念《三字经》,读《唐诗宋词》。尽管小焕儒刚刚学会说话,还不可能会背诗说故事,只是睁着那双亮亮的大眼睛咿咿呀呀,不一定能听得懂,那年月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早期教育,但衡老爷子坚信孙子一定能够听懂。于是今天背诵《三字经》,明天说一说《百家姓》,后天又是《明贤集》……就这样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说给孙子听。

焕儒的母亲见公公天天给儿子讲故事,心疼老人家,就说:“爸,您歇着吧,孩子他听不懂。”衡老爷子不高兴地说:“谁说他听不懂,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我大孙子现在脑袋里什么都没有,一张白纸,你灌什么他就有什么。这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书者智,近史者慧!”

焕儒母亲是一个不认字老实本分的农家妇女,她自然听不懂这些道理,但她也不顶嘴,只是笑笑干活儿去了。

衡家属于爱新觉罗家族,是纯粹的满族家庭,所以衡老爷子讲规矩,重礼节,好读书,更好摆谱儿,在家里绝对有威严。尽管那时已经不再提大清王朝,也不再提封官进爵,但衡老爷子还是希望孙子能够知书达理,光宗耀祖。他的执著和心血没有白费,小焕儒天生聪颖,从小就爱读书,而且记忆力非常好,爷爷讲的努尔哈赤、多尔衮、康熙、雍正、乾隆的故事,他都一一记在心里。

小焕儒从小特别顽皮,爱打架,好打抱不平。其实孩子淘气是正常的,但他从不糊里糊涂地玩。由于他会背《三字经》、《百家姓》、唐诗宋词,经常玩着玩着,就给小伙伴们背几句,这让小伙伴们羡慕不已。什么“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些都是爷爷教给小焕儒的,而他又教给小伙伴们,自然而然他成了小伙伴们的主心骨。

小焕儒的淘气是出了名的。西红门村西有个红领巾水库,大人们经常去那里游泳,他天天跟着大人们去水库学游泳。到水库游泳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水库的水很深,经常有大人孩子不慎出了事的。焕儒的爷爷知道后坚决不让他去水库,更不许小伙伴来找他一起去。可是在炎热的夏天,能够到水库里游泳是当时孩子们最大的快乐了。怎么办?小焕儒想出一个办法,他们约定了暗号,只要小伙伴们站在房后窗户外大声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他就会寻找各种借口骗过爷爷,飞一样地跑出去,和小伙伴们欢蹦乱跳地跑向水库。

时间一久,终于被爷爷发现了。一天,小焕儒刚从水库游泳回来,一进家门就被爷爷叫住了。爷爷二话没说,把小焕儒的胳膊拉过来,用手指甲在胳膊上一划,一道白印出现在小焕儒的胳膊上。爷爷知道小焕儒又去水库游泳了,抬手就是一巴掌。满族人的家教是非常严格的,尽管有妈妈的庇护,但还是被罚跪在地上,先是反省,后是背书。有时小焕儒在外面打架了,淘气了,或者是损坏了别人家的东西后,回到家里肯定会挨揍。以满族人的礼节,只要是有人找上门来,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有碍大人的脸面,从来是只打自己的孩子,绝对不护短,不与人家争吵。满族的族规多,不说“您”字不开口,爷爷教育小焕儒说,为什么满族人跟人家说话时先说您呢?这是尊称,心字头上才是你,把别人放在心上。

小焕儒有时会感到很委屈,流着眼泪说,“不是我的错,妈妈,不是我的错。”向妈妈求救。可是妈妈又能说什么呢,在满族家庭里,儿媳妇是没有资格跟老公公讲条件的,特别是在管教孩子这件事上,谁也没有发言权。在爷爷、爸爸发完了火以后,妈妈能做的就是把焕儒紧紧搂在怀里,抚摸着他的头,劝诫他以后不要再惹祸,不要让妈妈揪心。俗话说,淘气的小子出好的,淘气的姑娘出巧的。小焕儒尽管淘气,但在爷爷爸爸的严厉管教下,母亲的百般呵护下,一天天地长大了,并能够帮助家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了。

上世纪50年代,西红门乡是中央领导的副食品基地,福利农场基地里有一个很大的奶牛场,每天都往中南海送牛奶。牛要吃草,一年四季牛奶厂都向附近的村民收草,小孩和妇女就打草卖钱,几厘钱一斤。小焕儒也和很多同学一起去打草卖,卖的零钱一分不剩地交给爷爷。小焕儒是个争强好胜的孩子,从小就不甘人后。打草,他是打的最多的,秋天去收完粮食的地里捡庄稼,不管是捡花生,还是刨白薯,他都比别人能干。

一般小孩子捡白薯都在地头附近,谁也不愿意跑到地里头捡。可小焕儒不怕辛苦,往往跑到地里头很远的地方去捡,那里去的人少,白薯剩在地里的机会自然就多些。一次在地里捡白薯,小焕儒刨到一个特别大的白薯,高兴地跑回家拿给爷爷看。爷爷也没见过这么大的白薯,乐得合不拢嘴,非得拿秤称一称有多重。好家伙,不多不少整四斤。能干的孙子在地里刨了这么大的一块白薯,老人家心里乐开了花。

小焕儒七岁时就读于西红门小学。他进取心强,好学习,由于平时爷爷教了他许多知识,再加上表现活跃,各方面成绩突出,小学三年级就当上了中队长,四年级升为大队长,三道杠。由于他聪明好学,上课时老师讲一半他就明白了,语文算术基本都是双百。后来考入中学,学习也很优秀,是优等生。当时西红门中学初一年级一共有三个班,三班是最好的,小焕儒被分配在三班,他学习好,各科成绩都在95分以上,老师喜欢好学的孩子,就让他当了班长。小焕儒虽然各科学习都很好,但他同时也非常淘气,上课时老师一讲他就会了,孩子嘛,他会了就开始闹,用泥球打同学,老师在台上说,他在下面学,所以老师很生气,经常批评他甚至让他罚站。小焕儒对自己犯的错误从来认打认罚,绝不与老师顶嘴。

小焕儒在学校除了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外,还积极要求进步。在初一下半年他递交了入团申请书。为了早日加入团组织,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他要求自己更加严格。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六点钟就赶到学校,和几个要求进步的同学一起打扫卫生,擦桌子。此时已经进入冬季,教室需要每天生煤球炉子取暖,其实学校有工友生火,可是要一间教室一间教室地生火,炉子生得很慢,为了让同学们一进教室就能够有温暖如春的感觉,他拿上一个贴饼子急急忙忙往学校跑,跟同学们约好一起到班里给大家生火炉子,打扫卫生,等生好火炉子后再把饼子热一热,就着冷水吃完,这时同学们也就陆陆续续到教室了。每当看到同学们一进教室围着烧得旺旺的火炉子取暖时,小焕儒心里暖洋洋的。他不仅帮助工友生火炉子,还和工友一起掏茅房。由于小焕儒不怕脏,不怕累,表现突出,初二上半年他便加入了共青团组织,下半年,又经过大家的选举,当上了班里的团支部书记,后来再经全年级选举,他又光荣地成为了年级的团支部书记。

随着年龄的增长,焕儒学习越加努力,看书也多,读了很多英雄人物的书籍,像《雷锋的故事》、《欧阳海之歌》以及英雄黄继光、邱少云的故事,特别是保尔·柯察金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一连读了两遍。这些英雄人物的书籍,让他热血沸腾,革命英雄主义的思想在他的心里扎了根。那正是如饥似渴的年代,他又开始读古典书籍,文言文的《三国志》读着有些吃力,他就读《三国演义》、《水浒传》;曹雪芹的《红楼梦》,他居然读了好几遍,把《红楼梦》里的许多诗都背了下来。他还特别喜欢《水浒传》,竟然将108将的名字能背出来90多个。看完书,他就抑制不住心里的冲动,给小伙伴讲。像《红楼梦》里的好了歌,小伙伴们都跟着小焕儒会背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每天不论是上学还是放学的路上,小焕儒总是边走边给小伙伴们说故事,或者大家一起背唐诗。老师发现了衡焕儒的讲演天赋,经常让他在班里给大家讲故事,主持班会。在60年代初,由于家境都不富裕,孩子们放学后都去干活,很少有人读书。衡焕儒家境好一些,家里书多平时又受爷爷的熏陶,懂得多,所以同学们非常喜欢听衡焕儒给他们讲故事。小焕儒从小就胆子大,有一股冲劲儿,只要大家爱听,他不是给大家背几句唐诗宋词,就是说一出武松打虎,来一段努尔哈赤的英雄故事,可以说小伙伴们就像听评书一样,不说完一段儿不让他上课,往往是故事还没说完,老师已经走进了教室,为此小焕儒没少挨罚。

凡事都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从表面看,小焕儒经常挨老师批评,罚站,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他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演说能力和“老大”的影响力,不管老师怎么批评,他都一个人承担责任,绝不让小伙伴们受牵连,梁山好汉仗义的形象已经深深印在了他的心里,为此小伙伴们都非常崇拜他。

自古以来,满族人就有崇尚纯朴、忠义、豪爽、正派的品性,满族人无不以此为骄傲。小焕儒从小便接受满族家庭的文化熏陶,养成“德”字为先的好品格。《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对他影响非常大,他的豪爽、仗义执言的性格渐渐地形成了。

小焕儒好读书更爱劳动,学校提倡勤工俭学,老师带着他们打猪草,小焕儒是团支部书记,他带领团员把卖草挣来的钱交团费买图书,每次他打得猪草都是最多,他不仅能说会道,更能干,他的威信也越来越高。

初中毕生时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全国上下一片造反声,衡焕儒也和学生们一样,无法读高中在家里等消息。队长看这些学生整天呆在家里没事做,就安排他们给村里没有水井的农户打井,安装压水机,要求他们每天打一口井。按理说,一天打一口井也算是个力气活儿了,可这些半大小伙子就是不知道累,一天打一口水井外加安装压水机,下午就完工了,跟玩似的,打井休息时,小伙伴们就围着小焕儒说故事。

“你们知道我们满族人为什么那么喜欢乌鸦吗?相传呀,满族始祖努尔哈赤在一次战斗中,带着几个人与几百名明军遭遇了,由于双方敌众我寡,他们边战边走。眼看明军就把他们给包围了,正当努尔哈赤无计可施之时,天空突然一片漆黑,只见一群乌鸦铺天盖地飞来,神奇般地落在了他们的身上。当明军追上来时,见眼前黑压压的乌鸦在这里盘旋。明军迷信,认为乌鸦不吉利,也误认为清兵已经死了。所以匆匆退兵而去,努尔哈赤他们死里逃生。从那以后,满族人每到祭祀时,都忘不了乌鸦的恩情,总要拿一些肉、下水和米之类的食物来喂乌鸦,如果谁要是哄打乌鸦,那就要遭到众人的谴责。”

小伙伴们听得都瞪大了双眼,原来是这样啊。

“你说的真棒,再说一个,再说一个。”

“好,那我就再讲一个义犬救主的故事。”

据说努尔哈赤年轻时曾给一家大官当长工。一天,努尔哈赤给这位大官洗脚,发现大官脚心有一颗红痣。大官得意洋洋地炫耀说:“你小子可别小看这颗痣,算命的跟我说,我能当上大官,全是这颗痣的保佑。”

血气方刚的努尔哈赤说:“你有一颗痣算什么,我脚心有七颗呢!”这位大官不信,让努尔哈赤脱鞋,当努尔哈赤脱下袜子后,脚下果然有七颗红痣如北斗七星排在脚心,他当时脸色就变了。

当晚,努尔哈赤正在柴房睡觉,奶妈悄悄走进来叫醒他:“孩子,快醒醒,你闯大祸了!”努尔哈赤揉着惺忪睡眼说:“我闯什么祸啦?”奶妈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跟老爷说什么七颗痣了?我听他说要杀掉你,他怕你有朝一日抢了他的官位。”

奶妈说完,就带着努尔哈赤悄悄来到后门,从怀里掏出钥匙说:“孩子,你赶快逃走吧,带上你的阿黄,逃得越远越好!”还没等努尔哈赤说出感谢的话,奶妈已经把后门关上了。努尔哈赤带上义犬阿黄趁着夜色狂奔而去。

这位大官的确要杀掉努尔哈赤,晚上他带人冲进柴房,一看,努尔哈赤不在,他知道一定是逃走了。他是又惊又怒,为了斩草除根,命令家丁连夜追赶,一定要杀死努尔哈赤。一方是穷追不舍,一方是拼命逃跑。努尔哈赤单枪匹马跑了两天两夜,终于跑不动了,一头栽倒芦苇丛中不省人事。追赶努尔哈赤的家丁突然失去了目标,如果找不到努尔哈赤无法回去交差,这些家丁就放火点燃了芦苇,想活活烧死努尔哈赤。

一路跟随努尔哈赤逃难过来的义犬阿黄,急得围着他团团转,又叫又咬,可努尔哈赤就是不醒。最后阿黄飞跑到河边打了个滚,浑身湿淋淋地跑回努尔哈赤晕倒的地方,一连围着努尔哈赤打滚,把苇草淋湿,然后再急忙跑到河边打湿全身。如此往返多次,等到努尔哈赤身子周围的苇草湿淋淋的时候,义犬阿黄也累得吐血而亡。这时大火越烧越大,草木全被烧焦,只有努尔哈赤由于阿黄把周围的苇草湿淋了,才幸免于难。

等努尔哈赤醒过来时,发现跟随自己多年的爱犬口角流血躺在草丛里一动不动,已经气绝多时。努尔哈赤此时全明白了,是义犬救了自己的性命。努尔哈赤含泪埋葬了爱犬,回到了家乡。后来,努尔哈赤统一了满洲,成了雄霸一方的首领。想起昔日的阿黄,努尔哈赤传令满族同胞,从此不许吃狗肉。

“这就是咱们满族人不吃狗肉的由来。”小焕儒说得口都干了,小伙伴们也都听得入了神。

就这样,少年衡焕儒同他的伙伴们,一起度过了许多美好的少年时光。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与衡焕儒一同长大的伙伴们还清楚地记得,当年老师曾经问同学们将来要干什么时,有的说想当兵,有的说当工人,也有的说去开拖拉机……当问到小焕儒时,他的脑海里闪现出了古代英雄人物,他脱口而出:“老师,我要当头儿!”

他为什么要当头儿,古人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那一年小焕儒在日记里抄录下了许月卿的诗句:人生少年须立事,生我不该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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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人文社科小说 《衡焕儒风雨六十年》

作者:赵晏彪
现有字数:17万字
最后更新于:201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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