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交警队长酒驾撞死人”?!官方这样说…

 

事情水落石出,桂林的朋友们也就不要再传了。不传谣,不信谣,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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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起交通事故炸开了锅……也有很多粉丝后台私信我们为什么不报,对于谣言我们当然不能报!

4月2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桂C9216警的小型轿车到葡萄镇协助交通管理工作。当车行驶至国道新321线白沙镇九龙村路口时,与一辆横过公路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龙某(男)腿部骨折的交通事故。



据现场视频来看,警车已经冲上了隔离带,并撞坏了一些隔离带上的种植物。警车车头受损严重,前挡风玻璃破碎。一辆摩托车翻倒前面在警车前不远的地方,疑似被警车撞到了对向车道上。

也有网友提供了当时摩托车主受伤倒地的图片……



然后在各种群啊朋友圈里面传成了这样……





什么“交警队长开车撞人啊”、“协警冒充交警开警车啊”、“酒驾啊”各种说法层出不穷……说得跟真的一样!微博上面也是……



种种谣言造成了相当不好的影响!然而真实的情况是?今天,平安桂林对此交通事故进行了通报,如下:

首先,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实属意外,其中一方为辅警徐某,另一方为村民龙某,而绝非上图中网友所说的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张伟良。

其次,该网友说的“警察压制”在“通报”的第二段已经详细说明(由于部分家属拦截道路、阻碍交通,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阻碍执行公务,阳朔警方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将涉事人员强制带离),这应该就是达康书记说的:一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第三,该网友所提的贪污问题,非小编能力之所及@反贪局局长侯亮平,小编能做的就这么多了。



第四,该网友称警方到医院抢人还配上图片,经阳朔警方查实,该网友微博上发布的3图-8图并非此次交通事故的现场图片,而且该网友(潘某)涉嫌造谣已经被阳朔警方抓获。

还有少数网友误以为龙某重伤不治,实属谣传!龙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腿部骨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该事故已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山大队处理。市局督察部门也已介入针对辅警驾驶警车的情况进行调查。希望大家理性看待此次交通事故,不要传谣信谣!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应该依法解决问题不能采取突破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来解决问题。

昨天还有人传来一个视频是一家属在医院对着伤者哭的片段,其实那段视频根本就不是这件事!所以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城事君温馨提示:

不要在朋友圈、微信、QQ群中转发谣言信息,更改地点再次传谣者、不积极作为主动删除谣言者,造成重大影响,引发社会恐慌,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从2015年11月1日起,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想现在的网络传播速度也是可怕啊!
谣言止于智者!
事情水落石出,
桂林的朋友们也就不要再传了。
不传谣,不信谣,从自身做起!
老板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来源:平安桂林、朋友圈

▎综合编辑:桂林城事(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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