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报5人弄虚作假,取消注册!

 

取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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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住建部官网,建筑直聘公众号整理

5月5日,住建部官网发出5份取消注册通知,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原因:邵家文、王希、王文奇、解亚雄、朱文君等5名人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建市行撤字[2017]1号
邵家文: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5年10月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期间,受聘于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单位是江西坤巽古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7年1月6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1号),你于2017年3月6日签收。对于你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经研究,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建市行撤字[2017]12号
王希: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6年5月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期间,受聘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注册单位是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7年2月14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12号),你于2017年3月2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建市行撤字[2017]15号
王文奇: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4年7月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期间,工作单位是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注册单位是大连大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7年3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15号),你于2017年3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建市行撤字[2017]16号
解亚雄: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5年12月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期间,受聘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单位是天津市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7年3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16号),你委托他人于2017年4月6日代你签收。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建市行撤字[2016]85号
朱文君: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5年6月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期间,受聘于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单位是汕头市中宏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因《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85号)无法送达你本人,我部于2016年12月23日在部网站向你公告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现公告期已满3个月。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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