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需知┃万达广场,有领养意愿的看这里
领养人要求1、 宜昌市或长期居住者,爱护小动物,有固定居所、稳定收入、全家支持、领养犬只生病及时治疗、接受...
领养人满足要求:
1、 宜昌市或长期居住者,爱护小动物,有固定居所、稳定收入、全家支持、领养犬只生病及时治疗、接受回访(需提供身份证);
2、领养人对爱心流浪动物保护中心有过捐助,或对保护中心的犬只有过助养行为,或参加过义工/志愿者活动的为优先领养;
领养后饲养要求:
1、 领养者须每年为领养犬注射疫苗,可于保护中心接种只收取疫苗费用。2、 领养者必须保证领养犬的医疗健康问题,如有疾病必须保证治疗,如确实有困难可向救助中心申请援助。
3、 领养者在正常情况下需要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并保证领养犬饮食及卫生,如对于饲养有问题可向救助中心提出要求帮助。
4、 领养人带领养犬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栓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不得抛弃领养犬。
领养期限及终止条件:
1、在无法继续喂养领养犬只的情况下,必须将犬只交回保护站或与保护站共同为领养的动物找领养,未经保护站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
2、不得出售或者贩卖转让被领养犬只。
3、领养人对领养犬有虐待、遗弃、出售、贩卖、转让等恶劣行为的,保护站可在自有的微信、微博、QQ等平台予以曝光。
其他要求:
1、 保护中心有权对领养者进行回访,了解领养犬生活情况,如发现领养者有违反领养规定的有权要求改善,得不到改善可要求其退还保护中心,如仍然无法改善,将进行通报。
2、 被领养犬原则上进行绝育,如意外生产的,本中心对小仔的去向有知情权。
领养代替购买,绝育控制代替捕杀。
让我们一起为了减少流浪动物而努力!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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