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成药命名 一些耳熟能详的中成药或将改变名称

 

小儿咳喘灵、当归黄精膏、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一些耳熟能详的中成药或将改变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用语。...



规范中成药命名 一些耳熟能详的中成药或将改变名称


小儿咳喘灵、当归黄精膏、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一些耳熟能详的中成药或将改变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用语,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避免暗示、夸大功效。

意见稿提出,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中成药名称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此番改名新政引发业界极大关注,此前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曾公开表态称,意见稿中的相关要求将影响云南白药系列的7个剂型、7个产品,假如云南白药需要改名,预估损失将超100亿元。意见稿也特地表明 ,或考虑到一些老字号的担忧:“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聚行业”认为中成药命名不规范的现状,很大程度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药行业规则体系不完善与监督管理滞后所导致的。夸大式中成药命名带有普遍性,且都是经过合法审批而进入市场的,无疑与中成药命名缺少明确的规范和必要的审查有关联。此次,国家总局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补上了中成药命名监管的短板。

诚然,中成药改名与市场培育需要付出不菲的代价,但是从长远来看,名称的规范将更有利于中成药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倒逼企业更加注重药品品质,通过市场口碑积聚品牌价值,而非靠“噱头”低成本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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