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有情,我愿用十年来爱你

 

我怕我写的不好,让你以为写作不过如此而已。...



插画来自@插画手绘

薯条小姐是我的好朋友,好到一脱裤子就知道对方想拉屎还是放屁的那种。薯条喜欢一个男孩简称K,一喜欢就喜欢了十几年。每次谈起这事来她脸上淡然的表情,仿佛十几年不过弹指一挥间。
她跟K遇见的那一年他们还是不知性别的小屁孩,穿着开裆裤追打,以为楼下的小树林就是未知的魔幻森林。她说:“那年太小,根本不懂什么是爱。”真正发觉自己喜欢K的时候,却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用跟一个人感情来明白对另一个的情感,这样的喜欢也许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



薯条说:“那时不懂怎么表达爱,以为把自己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就能在一起。”K随意夸了一句同桌女生煲的汤好喝,薯条就把鲁、川、粤、闽、苏、浙、湘、徽外加西餐,甜点学了个遍。K对元旦晚会上表演钢琴的女孩多看了一眼,薯条就把琴棋书画都掌握了个精通。最终他们还是没能在一起,经过不断暗示明示还是未遂之后,在初二那年薯条终于憋不住表了白,K一句“我一直只当你是朋友”把她一切努力碾成碎渣。

后来,薯条谈了许多恋爱,各型各款的男人都有。为了忘记K带给她的伤痛,她跟不爱的男人周旋,用一份份痴情来填补她心里被碾过的空缺。



本以为时间不会在薯条的爱情上留下痕迹,不就是执迷不悟嘛,她说:“用一生去证明一件大家都不相信的事情,不也是挺酷的吗?”可是后来发现感情这种事情一巴掌实在拍不响,就连执着都需要必要条件。原来,所谓执迷不语也就是渣男和作女的一场自我牺牲式的感动。薯条终于懂得这个道理是因为知道K和他对象同居了的事,刚开始我们都不看好他们,薯条更恨不得一天做一百场法事诅咒他们分手,可惜,真爱无敌,来势太汹,再多的洪水猛兽也变成绕指柔。



于是,这回她真的放弃了。她拒绝了所有追求者,孑然一身。以前心里太满了,什么都放不下,现在起我要为自己活着了。

那天我问她:“喜欢了这么久的人,真的说放弃就放弃了?”她笑笑说:“不然还能怎样昵?”以前我一直没想明白,我到底是哪做错了,为这心头一执念,决定要付出一生。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我是喜欢他,其实不过是为了弥补我当年的遗憾,他现在若和我在一起了带着怜悯,填补寂寞。我玩过太多套路了,我知道男人的回头是怎么样,何不如就让当年的英雄一直留在记忆里,江湖那么大我自己叱咤。

最后你跟我说:“我已经过了能肆意挥霍爱的年纪了,我用一个十年等待他,可我不能再赌上下一个了,世界那么大,人生那么短,不能把时间浪费在“不喜欢”上一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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